职工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
篇一:开展职工带薪年休假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xx镇关于开展职工带薪年休假
专项检查情况工作总结
县人社局:
为了贯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省、市、县关于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开展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的通知》(扶人社发〔2014〕162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决定对全镇辖区内职工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按照县上文件精神,我镇从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xx镇职工带薪年休假专项检查领导小
组,镇长任组长,主管劳动保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有镇政府办公室、劳保所、派出所、企业办、妇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共服务中心,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决定从5月28日起至6月5日,对辖区餐饮、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
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注重宣传教育,采取企业先自查自纠,镇上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重点检查,层层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严明了工作纪律,要求各检查人员要深入到一线,检查中不得走过场、走形式,务求实效,从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在专项行动活动中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学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
假实施办法》,修订完善用人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制度。二是镇上检查人员深入企业与职工交流对话,宣传政策规定,共印发宣传资料500余份,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做好自查,建章立制
专项检查开展前,我们要求相关用人单位对其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明确的整改方案,通过与企业工会或职工民主协商,在处理好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和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制度。
四、加强督查,依法行政
1、畅通渠道。为使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制止,我们公布了举报xxxxxxx,广开信息渠道,及时、准确捕捉各种举报投诉信息。
2,严格执法。检查中充分发挥和依靠各部门的力量,对所辖区
域内的餐饮、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等情况全面排查,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改正,从而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收到了实效。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22户企业,涉及职工2355人,在检查中,各企业均能做到年休假的落实,在落实中企业按照自身发展情况,通过夏收假、收秋假及法定节假日分批次休假,但由于企业在生产
过程中盈利低的原因,大多数没有做到带薪年休假,为此检查小组及时将企业关于带薪年休假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予以当面通报,并与企业协商尽快按照政策逐步予以落实。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发现我辖区的部分企业单位对职工带
薪年休假制度了解的不够,认识还不到位,执行也很不理想,存在问题较为普遍,目前由于岗位少求职者多,多数员工为了保住工作而委曲求全,这个方面投诉举报也很少。在推进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上,还应该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宣传,让职工明白带薪年休假制度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权利不可侵犯,职工个人也要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从自身健康的角度出发,合理安排个人时间,能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平衡。二是企业自律,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的积极态度是关键,制订相应的制度和规定,做到有章可循。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小组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应把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督促落实,要通过宣传政策、法律、规章制度,让企业和职工明
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劳动者和企业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带薪休假方面出现的劳动争议,建立平等的、互相尊重的合作关系, 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推动社会团结。
2014年6月5日
篇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情况调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情况的
工 作 汇 报
2012年4月6日,接到市局关于开展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情况调研的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对我县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二0一一年度我县人社劳动关系工作基本情况
全年,我县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狠抓执法、维权和服务,重点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劳动关系协调。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春暖行动”、“彩虹计划”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行动计划,积极
推进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制度的落实。大力推进农业“小三场 ”、 城镇集体企业、“五七工、家属工”参保工作,全面推行实施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共办理“小三场 ” 职工参保1000余人,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保1500余人,“五七工、家属工”参保近3000人。并做到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权益。
二是强化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认真贯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加强调解工作指导,加大办案力度,及时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全年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8%。
三是强化执法监察。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和劳动用工等专项检查活动。共审查各类用人单位352户次,涉及职工1.3
万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600份,清欠劳动者工资6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4.8万元,督促102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600多万元,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90余件,劳动保障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
二、我县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的基本情况
对我县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在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和部分大型股份制企业中执行得比较好,比如:红安卷烟厂、烟草专卖局、建行、中行、农行、工行、农发行、信用社、盐业公司、中百。红安卷烟厂2008年元月1日实施以来,每年都有30—40人享受了带薪年休假,约占6%,其他因岗位等原因没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的600多名职工,均按该实施办法的规定支付其日工资收的300%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烟草专卖局、建行、中行、农行、工行、农发行、信用社、盐业公司、中百都鼓励员工带薪休假,休假天数都是按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