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
2.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
3. 股权投资基金运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6)以内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者账户信息,涉及实缴出资额、未缴出资额以及报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额总额等。
4. 合作公司清算,清算人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作人发生变更,应当在(10)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6. 设立合作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7.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经全体合作人过(1/2)批准,可以自合作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8.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如实填报、提供基本信息和资料。
9. 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
10.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
11. 获得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应自收到审批机构颁发的《外商投资公司批准证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12. 2023年11月,颁布《创业投资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11月发布《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公司规范发展的告知》;2023年6月,中央编办发出《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告知》;2023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
13.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编办相关告知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2023年2月7日)起正式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和自律管理工作。
14. 2023年5月4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15. (2023年2月5日),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16. 近年来,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逐步丰富。修订后的《合作公司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17. 欧洲议会于(2023年9月)通过了《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法案》;(2023年6月)通过了《另类基金管理人指引》,从而建立了针对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新的监管体系。(2023年4月),欧盟发布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指引》。
18. 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承诺资本制(缴款安排在3-5年投资期内),基金管理人在筹资阶段只规定投资者缴付(20%~50%)的资本。
19. 外资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外国投资者(外国公司、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或外国投资者与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的重要以人民币对(中国境内)非公开交易股权进行投资的股权基金。
20. 申请试点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公司中的投资者,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有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美元。
21. 投资者对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的出资中,外国投资者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5%)。
22. 清算价值法常见于杠杆收购和(破产投资策略)。
银行从业资格证申请23. 经济增长值EVA=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R-C)xA=RxA-CxA,其中,RxA为(税后净营业利润)。
24. 我国创业板上市规定重要涉及: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2年连续赚钱,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赚钱,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23万元,且不存在未填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25. 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后,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公司进行审计。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的,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公司最近(1期)年度审计报告。
26. 国有公司股权非上市转让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其中,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27. 年度信息信露,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
28. 内部收益率10%,表达该项目操作过程中每年能承受货币(最大贬值10%),或(通货膨胀10%)。同时内部收益率也表达项目操作过程中抗风险能力,比如内部收益率10%,表达该项目操作过程中每年能(承受最大风险为10%)。
29. 股份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
年)内转让给职工。
30. 公司分派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的,可以不再提取。
31.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1/2)的人数批准。
32.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
33. 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消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普通合作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并通过网站公告。
34.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5. 股份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股份
36.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告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
报纸上公告。
37.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告知债权人,并于(60)内在报纸上公告。
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重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投资者披露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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