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
1.1.1 中央银行
1.1.2 监管机构
1.1.3 自律组织
国内银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CBA),成立于,是民政部级别注册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队。主管单位为银监会。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监会批准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筹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均可申请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非法人外资银行分行和在华代表处等,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协会成为观测元单位。
1.协会宗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协会以增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
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水平,增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2.会员单位
截止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协会共有168家会员单位和2家观测员单位。会员单位涉及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市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伙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外资银行、各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筹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观测员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和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
3.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全体会员单位构成。会员大会执行机构为理
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寻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构成。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构成。截止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协会设立16
个专业委员会,涉及发了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伙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保理专业委员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和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私人银行业专业委员会在筹。寻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若干名。
1.2 银行业金融机构
1.2.1 国家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银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11月,其重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本,筹建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银行从业资格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发展银行重要业务是:办理由国务院拟定粮食、油料、棉花收购、储备、调销贷款;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等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办理中央财政对上述重要农产品补贴资金拨付,为中央和升级政府共同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办理拨付;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公司收购资金贷款;办理粮食、棉花、油料产业化龙头公司收购资金贷款;办理业务范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存款;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发行金融债券;办理保险代理等中间业务;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公司进出口贸易项下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经国务院批准其她业务。
4.政策性银行改革
1.2.2 大型商业银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银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银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银行
5.交通银行
1.2.3 中小商业银行
1. 股份制商业银行
2. 都市商业银行
1.2.4 农村金融机构
1. 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伙银行
2. 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
依照国务院金融体制改革总体安排,在改革原有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本上,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挂牌。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储蓄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1.2.6 外资银行
依照《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资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法律、法规,经批准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设立下列机构:一家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者一家外国银行与其她外国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银行代表处。其中,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统称为外资银行经营性机构。
按照《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银监会批准业务范畴,可以经营某些或者所有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外国银行分行按照银监会批准业务范畴,可以经营某些或者所有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人民币业务。1.2.7 非银行金融机构
由银监会负责监管非银行金融机构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公司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
1.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2. 信托公司
3. 公司集团财务公司
4. 金融租赁公司
5. 汽车金融公司
6. 货币经纪公司
7. 贷款公司
8. 消费金融公司
第2章银行经营管理
2.1 经济环境
银行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其发展主线动力是经济发展中投融资需求和服务性需求。经济环境构成银行运营基本条件和背景,经济发展状况直接决定和影响银行经营状况。
2.1.1 宏观经济运营
1. 宏观经济发展目的及其衡量指标
宏观经济发展总体目的普通涉及四个,即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这四大目的分别通过国内生产总值、失业率、通货膨胀率和国际收支等指标来衡量。
(1)经济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
经济增长是指一种特定期期内一国(或地区)经济产出和居民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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