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作者:袁景潮
来源:《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13
        摘要本文简要的介绍了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就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做了全面的探讨,并提出了完善房产证办理流程的建议。
        关键词房产证所有权权属管理
        中图分类号房产证办理:F29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257-02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安家乐业,拥有一个属于自己遮风挡雨的地方,是民众几千年来最纯朴最渴求的愿望。在房价高企不下的当代,购房更成为了老百姓们的人生大事,无论用辛苦存了半辈子的血汗钱还是顷尽家里积蓄供得首期,然后如履薄冰做几十年按揭还贷,房产都成为了普通民众生活中的心头大石。但由于我国历史政策原因和种种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许多购买了房产的民众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对日常生活和经济、
居住等方面产生诸多的困难和压力,甚至有些楼盘,一拖数年甚至十几年都无法解决产权归属问题,对我国的民生、经济、社会稳定等方面均造成了极大的恶劣影响。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屋它项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为加强城市房屋权属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我国建设部制定并于199811日正式实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并于2001815日进行过修改。根据该办法,我国在一般的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房屋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因买卖等原因进行的转移或变更登记。总登记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初始登记就是对于新建的房屋,申请人(一般是房屋开发商或初始权属人)在房屋竣工后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
,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它有关证明。至于个人或单位、公司等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则按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受理登记申请;()权属审核;()公告;()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