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712357140
股本证券
矿业公司
概览:
本章载列矿业公司的附加上市条件、披露规定及持续责任。附加披露规定及持续责任适用于透过参与收购矿业或石油资产等相关须予公布交易而成为矿业公司的上市发行人。若干持续责任适用于那些刊发资源量及/或储量详情的上市发行人。
主要标题如下:
18.01 定义与释义
18.02-18.04 适用于所有矿业公司新申请人的上市条件
18.05-18.08 新申请人上市文件的内容
18.09-18.13 涉及收购或出售矿业或石油资产的相关须予公布交易
18.14-18.17 持续责任
18.18-18.27 有关资源量及/或储量的陈述
18.28-18.34 报吿准则
定义与释义:
8.01在本章内,除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外:公司上市条件
(1)单数词语已包括众数,反之亦然;
(2)「矿物」一词包括固体燃料;
(3)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CIMVAL》
指加拿大采矿、冶金及石油协会认可的《矿产估值标准及指引》(2003年2月最终版,不时予以修订)
「合资格估算师」
指符合《上市规则》第18.23条规定可进行估值的合资格人士。
「合资格人士」指符合《上市规则》第18.21及18.22条规定的人士。
「合资格人士报吿」
指合资格人士就资源量及/或储量编制的公开报吿;有关报吿符合第十八章第18.18至18.33条规定及经本章修订的适用《报吿准则》。
「后备资源量」
指在某指定日期通过开发项目估算在已知储藏量中有潜力可采的石油藏量,但基于一项或多项潜在因素,现时仍非属商业可采。
「可行性研究」
指就所选开发矿业项目的方法进行的全面设计及成本研究,基于切合实隙而假设的地质、采矿、冶金、经济、营销、法律、环境、社会、政府、工程、营运及所有其他相关因素作出适当评估,所载详情足以证明报吿当时有足够理由进行开采,所载各项因素亦足使财务机构有合理理据最后决定是否为有关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控制资源量」
指矿产资源量中在吨位、体重、形状、物理特征、品位及矿物含量方面估算具有合理可信度水平的部分。
「推断资源量」
指矿产资源量中在吨位、品位及矿物含量方面的估算属于低可信度水平的部分。它是根据地质证据、取样及尚未获得验证的假设的地质及/或品位连续性推断出来的。
「国际证监会组织的《多边谅解备忘录》」
指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于2002年5月签署的《关于咨询及合作以及分享信息的多边谅解备忘录》(不时予以修订)。
(JORC)规则
指由联合可采储量委员会刊发的《澳大利亚矿产勘探结果、矿产资源量及可采储量的报吿规则》(2004年版不时予以修订》。
「主要业务」
指发行人及/或其附属公司旗下占发行人及/或其附属公司总资产、收入或营运开支25%或以上的业务,以发行人最近期的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为准。
「探明资源量」
指矿产资源中在吨位、体重、形状、物理特征、品位及矿物含量方面的估算属于髙可信度水平的部分。
「矿业或石油资产」
指CIMVAL《SAMVAL规则》或《VALMIN规则》所界定的矿产及/或石油资产或对等词语。
「矿业公司」
指主要业务(不论直接或透过附属公司从事)为勘探及/或开采天然资源的新申请人,或完成涉及收购矿业或石油资产的相关须予公布交易的上市发行人。
「天然资源」
指矿物及/或石油
「净现值」
指净现值
(NI43-101)
指《加拿大的矿产项目披露准则》
「石油」
指一个自然出现的、由处于气态、液态或固态的碳氢化合物组成的混合体。
「可能储量」
指根据地质和工程资料分析显示,可采机会较概略储量为低的石油藏量。
「预可行性研究」
指对达到已确定采矿方法(就地下采矿而言)或矿坑设计(就露天矿坑而言)以及定出矿产选冶加工的有效方法阶段的采矿项目进行的全面可行性研究;当中包括进行财务分析,而有关分析是根据切合实际
假定或合理假设的技术、工程、法律、营运、经济、社会及环境因素以及其他有关因素的评估而作出,从而使合资格人士可合理地厘定全部或部分矿产资源量是否可列作矿产储量。
(PRMF)
指石油工程师学会、世界石油大会及石油估值工程师学会于2007年3月刊发的石油资源管理制度(不时予以修订)。
「概略储量」
就矿产而言,指控制资源量(或在某些情况下指探明资源量)中在经济上可开采的部份。
就石油而言,指根据地质和工程资料分析显示,可采机会较证实储量为低但较概略储量为髙的石油藏量。
「推测资源量」
指在某指定日期在未发现的储藏量中有潜力可采的估算石油藏量。
「证实储量」
指在某指定日期在未发现的储藏量中有潜力可采的估算石油藏量。〔1〕就矿产而言,指探明矿产资源量中在经济上可开采的部分。〔2〕就石油而言,指根据地质和工程资料分析,能以合理的确定性估算,在某指定日期以后,在指定经济条件、生产方法和政府法规下,从已知的油气层中可进行商业开采的那一部分石油藏量。
「公认专业组织」
指采矿或石油业界的专业人士的自律监管组织;该组织按个别人士的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