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随着今年以来监管层加⼤IPO审核⼒度,市场频频传出多地证监局收紧IPO辅导的监管⼝⼦,IPO辅导环节如今已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2021年4⽉30⽇,证监会突然重磅发布《⾸次公开发⾏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统⼀各地上市辅导要求!监管规定明确了辅导时间、辅导⼈员、提交的资料和验收的事项。
尽管新规为响应注册制,明确宣称:辅导验收⼯作不对辅导对象是否符合发⾏上市条件做判断。咋看起来,似乎是很宽松的验收。但其实,监管重点转移到了辅导⼯作本⾝!杀⼿锏藏在细节⾥!!
新的法规明确指出:
进⾏辅导验收,应当采取下列⽅式:
现场⾛访辅导对象、查阅公司资料、约谈有关⼈员
检查或抽查保荐业务⼯作底稿
法规⽤词是“应当”⽽⾮“可以”!也就是说,所有IPO项⽬的辅导验收,以后都要经过监管机构的现场⾛访和检查底稿!!
辅导制度是《证券发⾏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项重要基础性制度。
证监会新闻发⾔⼈⾼莉表⽰:“⼀直以来,保荐机构的辅导⼯作,对于提⾼拟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平,促进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级管理⼈员等树⽴诚信⾃律及法制意识⽅⾯都发挥了重要的作⽤。“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步提⾼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相关要求:
进⼀步规范辅导相关⼯作,充分发挥派出机构属地监管优势,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从源头提⾼上市公司质量,积极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创造条件,证监会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在总结各派出机构多年实践的基础上,突出体现了以下原则:
⼀是统⼀规范
系统梳理各派出机构的制度和实践,充分吸收经市场检验的成熟做法,对辅导⽬的、辅导期、验收⽅式、验收期限等辅导制度主要安排进⾏了规定,实现规则适⽤的统⼀、协调,减少⾃由裁量空间。
导制度主要安排进⾏了规定,实现规则适⽤的统⼀、协调,减少⾃由裁量空间。
⼆是明确定位
辅导⼯作主要是促进拟上市企业提⾼规范性,促使相关⼈员树⽴正确理念、熟悉规则及相关情况。辅导验收是对保荐机构辅导⼯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评价,不对辅导对象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判断。因此,辅导验收不是企业上市的审核程序。
三是⾼效便民
在细化统⼀的基础上,简化辅导验收标准、减少不必要程序、明确各环节时限,运⽤信息化⼿段提升监管效能,使市场各⽅对辅导监管⼯作形成合理预期。
新规下的上市辅导总体流程
前期准备与接洽
保荐机构与企业的初步接触与沟通后,启动⽴项。
书⾯辅导协议
辅导机构及辅导对象签订协议。
辅导备案
新规要求辅导机构在签订辅导协议后的五个⼯作⽇内,向派出机构进⾏辅导备案,这就要求投⾏在签订辅导协议前就需要完成⽴项及其它内部流程,做好其他辅导备案⽂件。
其次,派出机构在收到齐备的辅导备案材料后五个⼯作⽇内完成备案。
上市辅导
此前地⽅监管部门要求的辅导期由3个⽉-12个⽉不等,此次新规明确辅导期“原则上不⼩于3个⽉”,为加速IPO流程创造了条件。
上市辅导
期间汇报常规进展情况,通常每季度结束后⼗五⽇内更新辅导⼯作进展情况报告。
保荐机构完成内核程序
券商内部完成项⽬审核,准备提请验收。
券商内部完成项⽬审核,准备提请验收。
提交验收
除辅导情况报告、内核会议记录、⼯作底稿外,新规要求验收⽂件包含辅导对象近三年及⼀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内核审定过的招股说明书,以及律师、会计师等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上市条件验收辅导
证监会派出机构完成验收。
提交IPO申请
收到验收⼯作完成函后即可提交IPO申请,验收函的有效期为12个⽉。在验收函有效期内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只需要做差异化辅导。
证监会认为,辅导⼯作应当促进辅导对象具备成为上市公众公司应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作、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
辅导验收应当对辅导机构辅导⼯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作出评价,但不对辅导对象是否符合发⾏上市条件作实质性判断。
辅导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员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件的要求开展⼯作。
对于辅导机构和辅导对象,应当签订书⾯辅导协议,明确约定协议双⽅的权利义务。
辅导协议可以包括以下内容:辅导⼈员的构成;辅导对象接受辅导的⼈员范围;辅导⽅式、辅导期间及各阶段的⼯作重点等把⽅⾯。
同时,在辅导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的,派出机构应当要求辅导机构予以规范:
⼀是,辅导机构未能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未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件的要求开展⼯作;
⼆是,辅导机构未督促辅导对象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的会计基础⼯作、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此外,派出机构要求进⾏规范的,应当通知辅导机构并说明理由。规范要求应当⼀次集中通知辅导机构,规范要求原则上只提⼀次。
据了解,征求意见时间为⼀个⽉。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步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
据数据统计,今年以来,IPO监管从紧的趋势愈发明显。今年1-4⽉,A股IPO通过发审委审核142家,被否9家,暂缓审核4家,审核通过率为91.61%(注:另有5家企业取消审核)。
与上⼀年度相⽐,今年1-5⽉通过IPO审核的家数与通过率均出现明显的下滑。更重要的是,今年1-5⽉证监会发审会(及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委)累计否决了9家企业的IPO申请,与2020年全年被否家数相当。
因此,《辅导监管规定》的出台与近期监管思路相吻合。
从总体⽽⾔,《辅导监管规定》⼀共28条,从辅导⽬的、辅导验收内容、辅导验收⽅式、辅导验收程序、加强科技监管等⽅⾯对上市辅导进⾏了详细规定,对拟IPO企业及保荐机构提出了更⾼的上市辅导要求。
从上⽂可以看出,企业上市是⼀件漫长且严谨的过程,⽽在全⾯注册制趋势之下,⼀个靠谱的机构能够帮助企业更加顺畅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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