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上市条件
一、上市条件
1. 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股东要求实缴至少20%的注册资本。
2. 公司经营期限不少于3年。
3. 公司实际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良好。
4.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经承销机构核查无误。
5. 公司发行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2.4亿股。
6. 公司拟上市时最近一年财务资料完整,并连续两年盈利,最近三年的平均净利润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7. 公司管理层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发行方式
1. 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2. 发行数量:不超过2.4亿股。
3. 申购方式:受限申购,机构投资者须通过承销团购票。
4.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基础,既考虑公司价值定位,也要重视市场参与者心理预期。
三、上市资格的取得
1. 公司股票应当在上交所创业板挂牌交易。
2. 股票上市流程:申报上市→审核→发行→上市。
3. 上市期限
公司股票上市后,应当在挂牌日起12个月内达到整整60个交易日,且在上市日起连续3个月日均成交金额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四、上市规则
1. 上市流程:申请挂牌→公告→审核→挂牌上市。
2. 上市条件:公司连续两年盈利,最近三年的平均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 上市前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公开披露财务信息。
(2)定期披露公司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
(3)及时公告公司事项。
(4)上市后需要定期报告公司情况。
五、退市规则
1. 在挂牌后,股票交易未达到规定交易天数或未交易超过10个交易日。
2. 公司财务状况恶化、违法违规行为等。
3. 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
退市标准达到其中任意一条即可进行退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