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大中专 毕业生工龄计算题的通知
 新人社发[2009]5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大中专毕业生的工龄计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国有企业自行聘用或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无编制的大中专毕业生,又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工龄计算问题也按上述办法执行。
  二、委托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保存人事档案并在非公
大文件发送有制企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经所委托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构出具证明的,其档案委托代管期间计算工龄。 
  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满三年后,仍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构根据规定将保留的人事关系和档案转交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保管,并继续保留原身份的,经由人才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可连续计算工龄。
  三、乡(镇)、区(街)自行聘用无编制的大中专毕业生,其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管理的,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经所委托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构出具证明的,在乡(镇)、区(街)就业时间计算工龄。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五、参加农村基层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即“三支一扶”)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六、招聘到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含畜牧)的大中专毕业生,下派到乡镇(场)工作(5%人才储备编制)的,工作期满并被招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后,其在乡镇(场)工作期间计算工龄。
  七、招聘到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并纳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特设岗位教师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期间计算工龄。
  八、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见习期期间计算工龄。
  九、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其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计算工龄。
  十、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考录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村任职时间计算工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0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