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流程图
注:
虚线的箭头和方框内容为或有程序,非必经程序。
步骤一:受理增资申请
注1:增资方案的必备条款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增资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增资规则》)第八条之规定;
注2:根据《上海市国资委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意见(试行)》(沪国资委产[2006]428号)第五条之规定,“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改制方案由市国
增资扩股资委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子企业的改制方案由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负责审批,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注3:需要随同《增资申请书》一并提交的资料详见《增资规则》第十条之规定。
注4:《增资意向信息发布公告》的必备条款详见《增资规则》第十四条之规定;
注5:根据《增资规则》第十八条之规定,投资人应提交如下材料:1、投资意向登记书(内含《承诺书》、《参与意
向增资申请表》《受托机构意见》等);2、投资意向主体资格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3、拟参与增资的内部决策或批准文件;4、符合增资条件的证明文件;5、与受托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6、其他需要的材料。
10个工作日≤T
步骤三:确定增资方
注6:联交所电话咨告知,保证金最低金额为挂牌金额的30%。
步骤四:完成标的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注7: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网站公布的提交材料清单,申请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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