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站投资意向书(精选18篇)
光伏发电站投资 篇1
甲方: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乙方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增资扩股。
3、甲方愿意参与乙方的增资扩股活动。
据此,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乙方的快速发展,为股东谋求回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参与并认购乙方增资扩股股份事宜达成如下意向条款:
第一条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双方在长期的战略合作中利益共享,共同发展。
第二条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
1、增资扩股额度:甲方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乙方增资扩股的股份,认购价格及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待甲方尽职调查后双方协商确认。
2、本次增资扩股全部以人民币现金认购。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存入的认购款项后,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第四条双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乙方公司章程和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
二、乙方承诺:
1、待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并得到甲方投委会批准后即签订正式投资。
2、在甲方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办理工商变更。
第五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双方合作项目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未及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确定。
第七条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名(章):________签名(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光伏发电站投资意向书 篇2
冷水河风景区旅游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金沙县冷水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金沙县箐门苗族彝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乙方:金沙县海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我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根据金沙县人民政府对开发冷水河风景区的总体规定和金沙县人民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加快金沙县旅游资源的开发,打造最好的旅游环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本合作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冷水河旅游开发公司(暂定名称)”,公司章程、管理及机构、人员组成由乙方自行决定。
第二条:甲方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乙方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景区旅游开发。增资扩股
第三条:根据冷水河景区《总体规划》,明确开发范围:
1、两河口(冷水河与油沙河交汇处)向油沙河方向延伸3公里,下至长征水库库尾及两岸山体范围。
2、两河口(冷水河与油沙河交汇处)向冷水河方向延伸7公里及两岸山体范围。
第四条:合作方式:甲方无偿提供以上约定开发范围,所有权属甲方所有,在该区域内的所有经营性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由乙方独资开发建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旅游合作开发经营年限为 50 年(即20xx年 09 月至2062 年 09 月)。
第六条:旅游开发计划总投资 120xx.00 万元,项目开发分二期投入,第一期: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计划投资4500.00万元,主要开发建设景区宾馆、水体漂流、地热资源、滨水休闲营地、水上游乐园等。第二期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计划投资7500.万元,主要开发建设冷水河温泉疗养馆、康体养生中心、少年儿童动漫乐园、生态庭院度假山庄等。
第七条:经营收入分配:该项目开始营运的第一年,甲方不参与收入分配,营业一年后甲
乙双方按比例分成。参与分成的前5年,乙方按经营收入纯利润 10 %支付甲方,从第6年起按乙方经营收入纯利润 30 %支付甲方。
第八条:在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打入200.00万元作为项目保证金,待乙方投资总额达20xx.00万元后,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项目保证金200.00万元(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此保证金全额上缴国库,甲方违约则无条件并计息后全额退还。
第九条:乙方的旅游开发经营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符合景区总体规划,开发经营活动必须在合理合法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
第十条:乙方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引资合作开发,需报甲方备案。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甲方《总规》,自行负责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所开发项目的修建性详规报甲方审批,并以审批的《详规》为依据进行旅游综合开发。
第十二条:旅游所涉及的土地、房屋、林地
1、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
项目所涉及的永久性建筑用地,甲方按照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规定,由甲方完成征用手续后交乙方开发建设,为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非永久性建筑用地乙方必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项目开发建设中涉及的住户拆迁,甲方负责按照县级有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完成安置补偿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2、林木及林地的使用
项目建设涉及占用林地、林木的,甲方根据乙方建设需要,按照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后交乙方管理使用,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按政府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合作的利润;
2、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对经营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免票进入景区范围开展公益性活动和政务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
5、甲方积极争取旅游专项资金建设用于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 设;
6、甲方承诺在景区范围内不在有第三方投资商从事类式项目 开发,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7、积极协助乙方营造好景区开发、建设、经营的外部环境、 依法保障乙方正常的建设、经营、管理秩序;
8、甲方将现有的景区资料提供乙方用于指导景区建设;
9、甲方承诺乙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享受上级有关招商引资优 惠政策;
10、合作期满后,甲方无偿享有该景区全部基础设施和景区内 的其他不动产,但乙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动产除外;
11、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12、:甲方根据乙方所需的用电负荷协调供电部门安装供电线路和变压器到景区。乙方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安装分支线路,费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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