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基础建设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5.23
【字 号】保府办〔2017〕81号
【施行日期】2017.05.23
邓丽芳【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基础建设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府办〔2017〕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基础建设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基础建设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精神,加快我县脱贫攻坚步伐,根据《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委办〔2017〕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实现贫困村网络宽带全覆盖,完善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整合统筹我县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抓好纳入年度脱贫计划的整村推进贫困村“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12个整村推进贫困村人口全面脱贫,贫困村顺利退出,完成2017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保质保量,如期完工。认真落实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监理制度,业主单位要做好监督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合格,按期竣工。
  (二)突出精准,确保成效。项目应紧紧围绕我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点服务整村推进计划,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落后问题。
  (三)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加强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发挥行业、部门减贫治贫职能和作用,用足扶贫政策,形成强劲合力。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工作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成立2017年基础建设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颜业礼(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勇志(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员:周贤亮(县扶贫办主任)
  周燕(县民宗局局长)
  陈道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汉明(县水务局局长)
  吴凌云(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张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雄(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
  胡应武(县农综办主任)
  李华宁(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谢崇纲(保亭供电局局长)
  冯清松(县科工信局局长)
  马振斌(县旅游委副主任)
  黄定贤(保城镇政府镇长)
  林兴连(什玲镇政府镇长)
  陈成思(新政镇党委书记)
  王书军(三道镇党委书记)
  周霖(加茂镇党委书记)
  李海雄(响水镇党委书记)
  林德国(六弓乡党委书记)
  邓丽芳(毛感乡党委书记)
  黄照儒(南林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周勇志兼任,负责牵头、协调我县基础建设脱贫日常工作,办公室于每月22日前汇总各基础建设脱贫项目进度并报送县扶
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能部门配合做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基础建设脱贫工作,各乡镇按有关要求完成辖区内的基础建设脱贫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资3158.84万元,建成3886亩高标准农田,包括灌渠23124米、排沟9440米、硬化道路14491米等。
  (二)县水务局负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5宗,投资2533.08万元,解决12858人饮水安全问题。
  (三)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负责实施灯光球场升级改造项目3宗,投资14.88万元,解决3个村委会球场设施落后问题。
  (四)县扶贫办负责实施道路硬化项目12宗,投资694万元,解决2593人交通难问题。
  (五)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实施道路硬化项目4宗,投资496.57万元,解决2939人交通难问题。
  (六)保亭供电局负责实施南林乡东方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投资32.76万元,解决285人用电难问题。
  (七)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4宗,投资358万元,受益人口858人。
  (八)县农综办负责实施土地治理项目,投资1474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874亩(其中:大田村886亩;什开村595亩;水尾村、坚固村2100亩;界村836亩;什玲村457亩)。建设主要内容有水利设施(渠道26条14349米、排沟14条8733米),田间道路工程(硬化道路5条3696米)。
  (九)保城镇负责实施毛介村委会什头村、什那村道路硬化项目2宗,投资44.8万元,受益人口274人。
  (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交通扶贫“六大”工程,投资1339.43万元,硬化道路5.542公里,新建桥梁3座。
  (十一)什玲镇负责椰村、什玲村太阳能路灯项目,投资123万元,建设246盏路灯;负
责什玲村排水设施项目,投资39.6万元,受益人口817人;负责水尾村特村寨项目,投资300万元,受益人口592人。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项目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目标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具体抓,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二)建立月报制度。各项目业主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项目进度情况通过OA系统报送县发改局,便于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和困难。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政务公开栏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众的积极主动性,创造全民共进、全力攻坚的良好环境,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基础建设脱贫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