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手房买卖各种费用详解
1、契税房屋均价低于各区房管局指导价格的收取标准为;1),90平米以下且首套购房的=评估价格的1%;
2),90平米到144平米之间=评估价格的1.5%;
3),144平米以上或房屋均价高于各区房管局指导价格的契税收取标准为评估价格的3%。
也就是说不管房屋面积多少,只要房屋均价高于各区房管局指导价格就要按评估价格的3%缴纳。
    2、土地出让金:计税价格1%。(土地性质为出让的免征此费用.如果土地性质为划拨的,补交1%的土地出让金.如果土地性质为出让,房本后面一页明码标注{补交土地出让金}房屋过户时,国家也会征收1%的土地出让金。如果此房屋原来已经交易过,原来交易时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到再一次交易时将免收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一个房屋不论交易多少次只收一次土地出让金)
3、营业税:普通住宅不足5年交易=全额的5.55%;5年以上免征;非普通住宅不足5年=交易全额的5.65%,5年以上=差额的5.65%。
天津市普通住宅定义:
(1)单套面积在144平米以下。
(2)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3)成交价格不高于房管局指导价: (2012年2月1日执行的)
和平区16763元/平方米;津南区7986元/平方米
河西区13860元/平方米; 北辰区7722元/平方米
南开区13037元/平方米;红桥区11121元/平方米
河东区11760元/平方米;西青区8820元/平方米
河北区10732元/平方米;东丽区8190元/平方米
二手房 营业税
开发区12000元/平方米
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的才能视为普通住宅。 否则为非普通住宅。也就是说,现在绝大多数的二手房交易都属于走的非普通住宅的交易,需要缴纳5.65%的税费。想把非普通住宅变为普通住宅也不是没有办法,可以咨询中介或内部人士,毕竟可以省下营业税和部分契税。
4、产权登记费:80元,非住宅按评估值的0.4%收取。
5、抵押登记费:80元。(一次性付款的免征此费用)
6、转让手续费:6元/平米,非住宅18元/平米。
7、个人所得税:1%(房屋购买不足5年或不是唯一套住房的征收,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免收个税)。
8、图纸资料费:20元。
9、评估费:房屋评估价的0.5%。(一次性付款的免征此费用,这个评估费可以划价的,中介一般都和评估公司有关系,可以划得狠一点)
10、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都需要缴纳担保费,天津只有津房置业这一家担保公司可以做公积金贷款(组合)担保。虽然有的银行都声称按揭部分银行不收担保费,实际上这是个陷阱,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部分是一起走的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所以此按揭的部分也是收担保费的。费用可以参照此表:
(注:天津从2013年11月1日起,担保费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了15%
11、工本费: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交纳
12、印花税:每本5元,在领取产权证时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