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观世博游山东·新泰安新体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泰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4.13
【字 号】泰政办发[2010]37号
【施行日期】2010.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观世博游山东·新泰安新体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观世博游山东·新泰安新体验”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泰安市“观世博游山东·新泰安新体验”活动实施方案
  上海世博会将于5月1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隆重举行。为借助上海世博会重大机遇和平台宣传展示泰安,推动我市旅游业发展,提高泰安知名度,加快对外开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观世博游山东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2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4月至10月在全市组织开展“观世博游山东·新泰安新体验”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借助上海世博会平台,全力做好旅游产品开发,广泛开展宣传促销,努力优化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展示“新泰安、新体验”的旅游新形象,把世博会蕴含的巨大商机转化为促进泰安旅游业加快发展的巨大动力,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步伐。
山东泰安旅游景点  二、活动安排
  (一)“观世博游山东”活动启动仪式暨系列旅游项目开业仪式。
  4月27日上午举行,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全省17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省旅游业发展协调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泰安市市直部门负责同志,日韩、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旅游行业协会负责人、国内重点旅行社负责人及媒体记者约200人参加。同时,举行泰山方特欢乐世界、泰山封禅大典等四个大型旅游项目开业典礼。
  (二)鲁台市县旅游合作互访年活动。
  台湾观光协会、台湾嘉义市旅行公会等相关团体来我市观光考察,探讨开展旅游合作。
  (三)观世博游山东·新泰安新体验-2010泰安旅游营销年“三个一百”系列工程。
  组织全国百家旅行社泰安行暨旅游新产品采购大会、全国百家媒体泰安采风、全国百城游泰安“三个一百”宣传营销工程。
  (四)“优质服务争先锋·我为创城作贡献”活动。
  2010年4月至2011年1月,在全市旅游、文化娱乐、商业零售、交通运输以及涉旅执法等相关服务行业开展,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以崭新形象迎接世博游客。
  (五)“观世博游山东·新泰安新体验”宣传推广周。
  4月3日至10日举行,配合国家旅游局开展的世博旅游宣传推广周活动,举行世博旅游进媒体、进景区、进“窗口”、进校园、进酒店等“五进”活动,扩大世博旅游影响。
  (六)“平安泰山、平安世博”文化大篷车百家社区展演活动。
  4月17日在上海曹杨商业广场举行启动仪式,举办《泰山封禅大典》、《东岳大帝出巡游》
演出及旅游咨询推广、展览展示等活动。
  (七)举办系列旅游节庆活动。
  主要举办以下活动:第24届泰山国际旅游文化登山节暨第三届泰山·富士山中日友好国际音乐节、2010年泰山东岳庙会、“泰山冠军”系列登山擂台赛、中华泰山成人礼、环泰山国际公路自行车邀请赛、新泰莲花山庙会、肥城桃花旅游节、宁阳梨花节、东平水浒旅游文化节。
  三、任务分工
  (一)市旅游局
  负责整个活动的策划设计和统筹协调工作;配合省旅游局做好“观世博游山东”活动启动仪式暨系列旅游项目开业仪式和鲁台市县旅游合作互访年活动的协调和旅游客商的接待工作;做好“观世博游山东·新泰安新体验”旅游新产品的研发设计、营销推广工作;做好“观世博游山东·新泰安新体验”宣传推广周、“观世博游山东·新泰安新体验-2010泰安旅游营销年”“三个一百”系列工程、“优质服务争先锋·我为创城作贡献”、第24届泰山国际旅游文化登
山节暨第三届泰山·富士山中日国际音乐节等重点旅游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做好海内外主要客源地的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全市旅游景区、旅游企业开拓世博旅游市场;在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购物商店大力推行《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和《泰安市创建国际旅游名城旅游服务行业规范》,提升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加大世博会期间的旅游环境整治工作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旅游安全监督工作;制订世博旅游省市联动奖励办法,协调重点景区和旅游企业联手对世博海外旅游团队实行优惠让利。
  (二)市委宣传部
  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协调各新闻单位成立宣传报道组,组织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工作;在《泰安日报》、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网络媒体开设专题或专栏,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邀请中央、省级媒体,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三)经济和信息化委
  引导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调结构、转方式,积极开发泰安标志性的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对重点旅游企业和旅游商品研发设计单位在技术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技术改造投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生产企业运营调度,保证电力供应。
  (四)市教育局
  负责选择一批重点学校,建立修学旅游基地;做好国内外世博修学旅游团队的邀请和组织工作。
  (五)市公安局
  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秩序安全、稳定。
  (六)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在旅游旺季适当增加临时旅游客运车辆,支持现有旅游客运经营企业扩大规模,确保活动期间的用车需要;负责完善市管高速公路服务区接待服务设施,规范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完善市管高速公路沿线的旅游标识设置;负责开通旅游集散中心至各大景区、景点的旅游直通车,形成旅游交通网络。
  (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树立良好的旅游城市形象;在旅游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
按照市区任务分工做好旅游指示牌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旅游指示系统;负责做好城区公共厕所的运营监管工作。
  (八)市商务局
  负责利用自身渠道和世博会平台,加大我市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对外贸易合作。
  (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负责进一步挖掘泰安、泰山文化内涵,活动期间策划开展系列文化活动,丰富市民和游客的文化生活;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十)市外侨办
  利用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及友好城市渠道做好活动宣传促销工作,广泛邀请重点区域、重点团组、重要人士来泰观光旅游,寻求合作;借助“泰山华文教育基地”品牌,邀请海外华侨社团侨领、海外华裔青少年夏令营来我市观光旅游、修学寻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