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形势香港占中明星名单
近年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等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从党员干部到普通民众,网络上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力量正在迅速出现、汇集,覆盖率、影响力也在不断上升。但是,网络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阵地遭受冲击的态势仍然存在,网络意识形态主战场的斗争仍然十分激烈。
一、当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
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当前网络意识形态总体上出现了向好趋势。但是,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网络新媒体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状况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需要引起密切关注。
一是由于价值观多元化的影响加大,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舆论场的引导力存在弱化现象。当前,在我国的网络舆论场上,对于社会事件进行公共讨论的舆论氛围,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单向度的媒体新闻报道方式,媒体引导舆论的角正在显著弱化。例如,在影响力排
名前20的中,官方媒体中仅有“人民日报”和“央视新闻”上榜。26万多个中,以“中国特社会主义”为关键词的仅有5个。数量相对较少、覆盖面相对较小、影响力相对较弱,已经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宣传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由突发社会事件上升为意识形态论争的频率加大。主要表现为:当舆论遭遇社会热点事件之后,体现不同意识形态的舆论论争出现了频发的态势。2014年,从东莞扫黄、昆明暴恐、马航失联、鲁甸地震、招远血案、郭美美刑拘、兰州自来水苯超标准、广州茂名PX项目体事件到香港违法占中、乌克兰政局剧变等事件,对于每一起社会事件的公共讨论,几乎都会出现意识形态论争。在微博、、论坛等网络舆论场上,由具体社会事件引起意识形态论争、论战的舆情事件每天都在发生、发展。小到盲道修建、奶农倒奶、警察办案,大到中央重大改革方案,一系列大大小小的社会事件在网络上都会被上纲上线为社会制度问题,持续不断地冲击着社会民众的心理。
三是网络意识形态论争的形式日趋复杂多样。由于网络具有开放、匿名、即时、交互等特征,它能够使上述各种意识形态的观点集中呈现在一个舆论平台上,使不同意识形态的正面交流、交锋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各种意识形态都已经认识到,网络民心是一种巨大的
政治资源,从而将网络作为宣传自己政治观点的“跑马场”,在这里展开了争夺政治人心的“角逐赛”。在竞争激烈的网络意识形态“角逐赛”中,网络意识形态论争的复杂性、多样性也日益深刻地显现出来。由于参与者、话题内容、话语形式都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意识形态论争与学术思想论争的界限不明,甚至一些人打着学术思想讨论的幌子,公然挑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参与者方面,除了国内普通民众之外,还有国外敌对势力及其代理人,他们积极利用国内开放式网络舆论平台进行政治活动;在话题内容方面,对中国近代史及其英雄人物的评价、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30年、党和政府重大改革方案、对社会道德状况的评价等,都成为了当前网络意识形态论争的重要话题;在表现方式方面,既有基于理论的理性探讨,又有充满戾气的谩骂攻讦;既有仅限于网上的意识形态论争,又有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意识形态论争。
四是网络意识形态论争对于民众心理的影响更加深刻。在公共讨论的网络舆论场上,尤其是微博、等存在大量匿名用户的舆论场上,掌握话语优势的“意见领袖”,能够利用网民的从众心理,制造出有利于自己信息传播的“沉默的螺旋”。一些“意见领袖”网络参与热情很高、彼此互动密切,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网络舆论场上的话语权。这些明星式的“意见领袖”在网民中拥有极高的关注度、追随度,他们影响网民受众心理的能力很大,能够使网
民从喜欢他们到接受他们的每一句话,并能够为之盲目地参与到他们所引导的意识形态论争中去。在这样的情势下,由这些“意见领袖”发起或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论争往往形成舆论风暴,能够迅速号召大批拥趸及不明真相的众参与其中、推波助澜,使意识形态论争朝着他们主导的方向发展。
五是网络意识形态论争存在向政治事件转化的新动向。网上网下联动,是当前意识形态论争需要密切关注的重要方面。由网络意识形态论争引发的体性事件已经屡次出现。近日,随着“维权”律师操纵网民、聚集“访民”滋事扰序的违法事件浮出水面,通过网络舆论造势、煽动街头政治的路径也得到了大众的极大关注。犯罪嫌疑人翟岩民等人供述,他们专门挑选敏感社会事件进行网络舆论炒作,广泛散布谣言,煽动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进而制造所谓“访民维权”街头事件,给政府施压、干扰司法秩序。在2015年5月黑龙江庆安事件中,从建立“庆安事件维权”,到网络散布“徐纯合是访民”、“警察开是领导指使”的谣言,再到网络人肉和炒作慰问开民警的当地领导,直到雇佣所谓“访民”到庆安聚集,这种通过网络舆论制造社会政治事件的流程十分严密。翟岩民坦言:“只要国内发生一些敏感事件,就按这种固定的模式和流程进行炒作。”在网络意识形态论争过程中,借言论自由打法律擦边球的手法十分常见。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
件,煽动不明真相的网民助推反政府舆论,进而演变成街头政治事件,这一程式化的网络舆论炒作手法,将导致网络意识形态论争向社会政治事件转化的可能性继续上升,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如何化互联网“变量”为促进稳定发展的“增量”,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这需要从解决以下突出问题着手。
一是敌对势力插手网络意识形态论争的程度加深。网络已经成为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主要阵地,西方敌对势力在我国国内物骨干和代理人,不仅栽培个别所谓“公知”与“大V”,还收买网络写手,组织一些法、民运、宗教极端势力等极端反共分子进入网络舆论场,致使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大量充斥于网络信息平台,大量反共的书籍在网络上传播,搅乱着人们思想,撕裂着社会共识。如今,在一些网络舆论场上,舆论走向已经呈现出被其操控的特征。例如,一些被网络誉为“打假斗士”、“青年导师”的“意见领袖”都有很深的海外背景,利用一些外资控股的网络媒体在国内迅速成名,成为网络舆论场上的意见领袖。敌对势力及其代言人对一些历史片段进行选择性记忆,
对当今中国取得的伟大进步进行选择性失明,竭力煽动众与党离心离德,成为当前一些地方官民紧张关系的重要肇事者。
二是“左”、“重现”成为攻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工具。在现实社会中,否定改革开放、试图走封闭僵化老路的“左”的思潮确实存在,这对于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了阻力。但与此同时,现在网络上还流行着一种一提拥护党和社会主义的观点就被讥讽为“左”,被上纲上线为“重现”、“余孽”、“阶级斗争复辟”的现象。这些莫须有的“左”的“大帽子”压制了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辩护的正当声音,使一些不明就里的网民噤若寒蝉,严重侵害了广大网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也压制了一些党委政府部门管网治网的信心。在网络意识形态论争之中,这种把左与“左”倾错误路线相互等同的观点,成为阻碍一些同志对于诋毁党和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潮不敢积极作为、主动亮剑的重要原因。这种言论的实质是,通过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维护者“敏感化”、“污名化”的方式,企图以非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取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对此,我们不能被他们牵着走,更不能落入他们的陷阱。
三是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存在被边缘化、污名化的危险。在网络上,一些误导民心的错
误言论,企图以西方政治价值观标准塑造我国民众的价值观,与之相较,一些机构、媒体和个人缺乏自觉维护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感,甚至是非意识淡薄、是非观念模糊、是非判断能力较弱,不敢亮剑和发声。一些忠诚拥护党和社会主义的同志,则在网络上遭到污名化,受到人身攻击和威胁。目前,这种淡化甚至排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舆论氛围已经在网络上出现。需要警惕的是,这样的舆论氛围将可能导致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感召力、信服力弱化,导致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世界被边缘化,进而导致网民众的信仰危机。
四是蓄意诋毁党、社会主义和国家的网络舆论参与者,正在呈现类组织化的态势。逢中必反,逢美必捧,已经成为互联网上攻击党、社会主义和中国类言论的典型特征。固然,网络作为社会情绪的宣泄地、社会怨气的集中地,是民众表达各种情绪的自由场所,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维护人民言论自由的坚定立场。但是,网络上确实存在着利用“言论自由”的权利形成攻击党、社会主义和国家的类组织结构,他们尤其善于利用社化、裂变式的网络新媒体,通过夸大其词、制造谣言等方式,致使一个小的社会话题引发“蝴蝶效应”,掀起一次次“呲中捧美”的舆论热潮。
三、进一步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建议
鉴于当前复杂严峻的网络意识形态论争形势,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工作。
1.牢固树立互联网作为国家战略资源的意识。从2003年在伊战中首度实施战略心理战,到2006年成立“特种媒体部队”,再到2007年抛出“网络中心战”,美军已进行了几个波次的网络战理论更新和实战检验。互联网正在成为领土、领海、领空之外的第四种主权空间,“网络战”已经在一些国家打响,互联网舆论引发的“”已在中东北非地区真实上演。互联网对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关系到我国政治、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和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我们必须顺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趋势,树立互联网作为国家战略资源的意识,积极组建网络部队,制定网络意识形态作战方案。与此同时,要积极引导国有资本组建互联网媒体企业,主动参与网络市场竞争。对于数据新闻、大数据等代表互联网未来发展趋势的新技术、新行业,国有资本应该具有前瞻意识,抢先一步争取网络用户和市场空间,进而发挥网络舆论的引导力。
2.提高对于意识形态论争的科学认识能力。有观点认为,意识形态论争就是对抗,主张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式来进行解决。还有观点认为,意识形态论争不过是说说而已,对其不必太过于重视。其实,把意识形态论争扩大化、缩小化的认识都难免存在主观臆断。事实
上,对于意识形态论争概念的理解不当,会导致我们是非判断的标准模糊,进而导致一些部门在面对意识形态论争时难以积极、有效地作为。为了更好地认识意识形态论争问题,建议综合考虑社会各利益主体的需要,以及社会普通民众认识问题的能力水平等实际因素,从阶层利益差异、认识方法差别等角度进行综合考察,严格划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之间的界限,对于意识形态论争的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进而明确区分不同类型意识形态论争的性质。在此基础上,掌握网络意识形态论争的主动权,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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