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税费合计:
新房税费备注:1.个人不包括个体户。
2.根据财税【2012】82号文件规定,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3.根据财税【2009】78号和国税发【2009】121号文件规定,个人所得税赠与(析产)房屋转让属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征税:
(1)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妹;
(2)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离婚财产分割。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