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表扬2009年清明节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观察员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09.04.14
【文 号】民函[2009]98号
【施行日期】2009.04.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
正文
民政部关于表扬2009年清明节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观察员的通报
  (民函〔200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国参加祭扫活动的众约有4亿人次。面对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和服务接待的严峻形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和中宣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29号)精神,特别是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学指挥,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各级民政部门及各殡仪服务单位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实现了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营造了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节日氛围,圆满完成了清明节工作的各项任务,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在清明节工作中,各地涌现出一批组织严密、保障有力、服务优质、成绩突出的殡葬管理服务单位,以及认真履行职责、报送信息及时的观察员。为了鼓励先进,发扬优良工作作风,民政部决定,对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等106个单位、何睿等160名观察员予以通报表扬。北京市、上海市专门成立清明节工作指挥部,集中办公,在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信
息传递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特对北京市清明节众扫墓服务工作临时指挥部、上海市清明节工作指挥部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观察员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民政部门、各殡仪服务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殡葬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和维护众基本殡葬权益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清明节工作通报表扬的单位和观察员名单
民政部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2009年清明节工作通报表扬的单位和观察员名单
  2009年清明节工作通报表扬的单位(106个)
  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
  北京市顺义区潮白陵园
  北京市海淀区青山骨灰林
  北京市大兴区天堂公墓
  北京市昌平区佛山陵园
  天津市第一殡仪馆
  天津寝园
  天津市西城寝园
  天津元宝山庄陵园有限公司
  河北省双凤山革命陵园管理处
  河北省保定市殡葬管理处
  河北省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处
  河北省邯郸市殡葬管理处
  山西省太原市永安殡仪馆
  山西省太原市仙居园公墓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青山革命公墓管理处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殡仪馆
  辽宁省沈阳市民政局
  辽宁省大连市民政局
  辽宁省鞍山市民政局
何冰  辽宁省抚顺市金山息园
  辽宁省本溪市民政局
  吉林省长春市殡葬管理处
  吉林省四平市社会事务管理处
  吉林省白山市殡仪馆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政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民政局
  黑龙江省伊春市民政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松鹤墓园
  上海市福寿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滨海古园
  上海海湾寝园
  江苏省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江苏省无锡市殡葬管理处
  江苏省连云港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江苏省镇江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江苏省苏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浙江省杭州市南山陵园
  浙江省余姚市民政局
  浙江省温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浙江省嘉兴市民政局
  浙江省湖州市民政局
  安徽省合肥市民政局
  安徽省蚌埠市民政局
  安徽省铜陵市殡仪馆
  安徽省亳州市云都陵园
  福建省福州市殡葬管理处
  福建省厦门市殡仪服务中心
  福建省泉州市民政局
  福建省漳州市民政局
  福建省南平市殡仪馆
  福建省宁德市殡葬管理支队
  江西省南昌市殡葬管理处
  江西省赣州市殡葬管理所
  江西省吉安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