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试九项电子路考项目图解及扣分标准:
侧方位停车:车辆在不碰、不擦库位桩杆、车轮不轧、碰车道边线,库位线的情况下,通过一进一退的方式,将整车移入右侧库位中。 科目二考试侧方位-----评分标准: 1、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不合格。 2、碰擦桩杆,不合格。 3、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扣10分。 通过单边桥:驾驶人要正确掌握方向,将甲、乙两桥分别用左、右两轮轧于轮下,平稳顺畅通过。 科目二考试单边桥-----评分标准: 1、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每次扣20分。 2、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每次扣10分 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驾驶人应通过视觉和感觉及时判断坡道的陡坦、长短及路宽等道路情况,采取恰当的操作方法,控制车辆平稳停车和起步。做到方向、制动、离合器三者配合准确协调。 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评分标准: 1、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不合格; 2、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扣20分; 3、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扣20分。 曲线行驶:车辆从弯道的一端驶入,减速换档,以低档低速从另一端驶出,行驶中不得挤压路边缘线,方向运用自如。 科目二考试曲线行驶-----评分标准: 1、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直角转弯:用低速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一次不停车完成车辆可以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转弯通过。 科目二考试直角转弯-----评分标准: 1、车轮触轧突出点或者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车轮轧道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3、借助倒车完成,每次扣10分 限速通过限制门:车速控制不低于20公里/小时,将车辆从三门之间穿越,不得碰擦门悬杆。 科目二考试限速通过限宽门-----评分标准: 1、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不合格; 2、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 3、每碰擦一次限宽门悬杆,扣20分; 百米加减档:车辆由百米起点线处起步,在百米内完成从最低档逐级到最高档的加速,再从最高档逐级到二档的减速过程。 科目二考试百米加减挡科目二停车扣几分-----评分标准: 1、在百米内未完成规定加、减挡的,不合格; 2、越级换挡,扣10分; 起伏路驾驶:在障碍物前20米内制动减速,慢慢通过,保证车辆平稳安全地通过障碍。 科目二考试起伏路驾驶-----评分标准: 1、通过起伏路面时,车速控制不当,车辆严重跳跃,不合格; 2、通过起伏路面前不减速,扣10分; 3、通过起伏路面前过早减速,扣5分; 通过连续障碍:该路段设置六块圆饼,用一档车速将车骑于圆饼之上通过,车轮轨迹不得碰、擦、轧圆饼。车轮轨迹不得超、轧两侧路边缘线。 科目二考试通过连续障碍-----评分标准: 1、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 2、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3、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4、轧一个园饼,扣20分; 5、碰、擦一个园饼,扣10分; 最新科目三人工路考扣分标准: 1、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时,灯光使用; 2、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条件下开启前照灯行驶中,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 距离行驶时,灯光使用; 3、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时, 灯光使用; 4、夜间会车时,灯光使用; 5、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灯光使用; 6、雾天行驶时,灯光使用; 7、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时,灯光使用。 二、考试方法及要求: (一)考试方法 被考人上车发动机启动后,车辆处于停止状态,考试员首先说明:“下面将进行模拟夜间行驶场景灯光使用的考试,请按我的指令,在5秒内做出相应的灯光操作”。 1、发出“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时”的指令,被考人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否则不及格; 2、此时若前照灯非远光状态,先发出: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灯指令,被考人不变换或变换错误的不及格;在远光灯状态下,直接发出“在刚才同样条件下,你紧跟前车行驶”指令,被考人应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否则不及格; 3、发出“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指令,被考人应交替使用远近灯光示意,否则不及格; 4、此时若前照灯非远光灯状态,先发出:“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指令,被考人不变换或变换错误的不及格;在远光灯状态下,发出:与对方会车距对方来车将近150米的指令,被考人就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否则不及格; 5、此时若前照灯非远光灯状态,先发出:“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指令,被考人不变换或变换错误的不及格;在远光灯状态下,发出“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的指令,被考人应将远光灯变换成为近光灯,否则不及格; 6、发出雾天行驶时,的指令,被考人应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否则不及格; 7、发出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指令;被考人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否则不及格; (二)考试要求 1、凡不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的汽车类驾驶人,科目三考试时,都必须首先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2、每人考试项目不得少于四项,其中第1、2项为必考,从第3、4、5项目中选1项,紧接着1、2项后考试。关闭所有灯光后,再从第6、7项中选1项考试; 3、模拟灯光使用考试不及格的;本次考试终止,扣分项目记录在夜间行驶项目中。 一、模拟夜间行驶灯光使用考试项目: 1、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时,的指令: 灯光使用;被考人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否则不及格 2、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条件下开启前照灯行驶中,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 距离行驶时,的指令: 灯光使用;此时若前照灯非远光状态,先发出: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灯指令,被考人不变换或变换错误的不及格; 灯光使用;在远光灯状态下,直接发出“在刚才同样条件下,你紧跟前车行 驶”指令,被考人应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否则不及格; 3、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时, 灯光使用;被考人应交替使用远近灯光示意,否则不及格; 4、夜间会车时,的指令; 灯光使用;此时若前照灯非远光状态,先发出:“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指令,被考人不变换或变换错误的不及格; 灯光使用;在远光灯状态下,发出:与对方会车距对方来车将近150米的指令,被考人就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否则不及格; 5、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 灯光使用;若前照灯非远光状态下,先发出: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灯指 令,被考人不变换或变换错误的不及格; 灯光使用;在远光灯状态下,发出“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的指 令,被考人应将远光灯变换成为近光灯,否则不及格; 6、雾天行驶时,的指令; 灯光使用;发出雾天行驶时,的指令,被考人应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否则不及格; 7、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时,的指令; 灯光使用:发出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指令;被考人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否则不及格; 8、每人考试项目不得少于四项,其中第1、2项为必考,从第3、4、5项目中选1项,紧接着1、2项后考试。关闭所有灯光后,再从第6、7项中选1项考试; 9、模拟灯光使用考试不及格的;本次考试终止,扣分项目记录在夜间行驶项目中。 二、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线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离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道、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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