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科技实力首屈一指,创新能力领先世界的根本原因!
 
一.美国为什么强大?是因为美国科技强大!
美国为什么科技强大?我认为,美国的最大特征,它强大的主要原因,是它的科技创新精神。
为什么美国科技创新长期领先于世界?
美国是世界上创新能力最强、科技实力最雄厚的国家的原因有以下十大原因:
其一、美国具有吸引世界最优秀人才的政治制度,美国是成熟的民主国家的典范,充分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为科技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资本主义从欧洲开始,而欧洲如英国、法国、德国等,都有较强的贵族势力。贵族又与政权有较密切的联系。而完全的资本主义是要求有不受权势影响的充分竞争的。这样的要求,在美国更为具备。因为到美国来的这批英国早期清教徒,原来就是反对贵族特权的。
今天在美国社会中,虽然财团具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但是由于财富或官职形成特权势力的个人,是难以到的。资本主义在发展中是很可能形成垄断的(马克思有过对垄断资本主义的批判)。而真正的资本主义要求企业之间充分而自由的竞争。  美国非常重视反对垄断。美国1890年就公布了《谢尔曼法》,它的第2条规定:“任何从事垄断, 或企图从事垄断,或与他人联合或共谋以垄断州际贸易或对外贸易的任何部分者,都构成重罪。” 由于美国不断反对企业的垄断行为,为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提供了条件。 在美国,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世纪80-90年代,加州的硅谷是世界最大科技创新区的地位,而现在硅谷,不超过50人的公司占科技公司的80%,约4800家。
    美国具有信奉自由市场经济的传统,在科技资源配置方面也不例外。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并信守的原则是:自由市场是最有效的商业和服务配置器,如果让它自由发挥作用的话,不受约束的市场将会导致最优的科学生产率、技术变化与经济增长;经济活动对新的科学技术资源有着庞大的需求,私营部门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将意识到这种需求,并以一种经济上有效的方式做出反应;政府应该从事研发活动,以服务于私人研发活动不易承担的特定国家利益使命,或者是弥补严重的市场失败。联邦实验室在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作用应该直接来自政府机构的法定使命,而且不应该超过这些使命,包括追求更为普遍化的技术开发、创新或竞争力目标。
 
其二、美国对科学技术的极端重视,重视基础与公共利益的科技政策,制定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奖励科技发展、鼓励创新发明。
    美国的国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在美国的科技创新中起着基础性、支撑性作用。1993年,哈佛大学著名科技政策专家伯莱科,L.M. Branscomb  1993)总结了二战以来美国的科技政策所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大意是:
世界十大名校
1,重视基础研究。这是美国科技政策的核心。而在基础研究方面,政府不指导科学家的活动。政府只提供资金,而科学家们决定研究的方向和深度。英国现代物理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P.布莱克特,给科学下的定义是:“所谓科学,就是通过国家出钱来满足科学家的好奇心。”美国政府基本遵循这个原则。   
2,国家支持与国家与公共利益有关的研究,如国防、核能、空间开发,和公共卫生等.   
3,政府不支持商业性的科技项目。   
4,政府的任务是创造一个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如制定专利法等),并指导企业投入方向。基础研究,就它本身来说,往往是见不到实际应用价值,然而,各种有应 用价的科学技术,几乎都来源于基础研究。果蝇的基因研究,确实说不上有应用价值,但是后来的动植物育种,许多疾病的防治,它们的理论依据,都来自基因学说。女研究生在美国大学中长期坚持的研究是:细胞体内质粒的移动。至今不能说出它的应用价值。这类课题在中国是难以得到资助的。  美国对于基础研究的特别重视,并且采取不干预的政策,是美国能长久维持科技优势的重要原因。
     
其三、美国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起了一整套完善的专利保护制度。
    美国的科技创新与美国的专利制度有密切的关系。由于美国鼓励个人奋斗致富,创造发明是致富的重要途径;但创造发明,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就很快会被他人抄袭,而丧失致富的可能。因此,创造发明的专利保护是绝对必要的。  美国专利制度迄今已有200多年历史,在美国立国之初,1787年所制定 的宪法中,就规定为:“为发展科学和实用技术,国会有权保障作者和发明人在有限的时间内对其作品和发明享有独占权”。  在新药的研制
方面,专利法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研制一种新而有 效、副作用小的药物,需要巨额的投资与很长的时间(往往5-10年),因此,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医药公司是不愿意投资的。一般新药的专利保护期为20年。在保护期间,国家法律不允许其他公司 仿制。因此在此期间,医药公司依靠新药是会有较大投资回报的。但保护期结束后,国家就允许其他公司仿制,药价也会大幅下降,这是从大众利益考虑的。这样的既严格又合理的专利制度,有力地推动着美国各方面的科技创新。
    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历史悠久,对美国的工商业腾飞功不可没。美国早在立国之初,就颁布了《专利法》,是世界上建立专利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同时,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联邦政府有责任"通过保障作者和发明者对其著作和发明享有一定时间的独占权利来促进科学和有用艺术的进步。"在科技领域,基础性科学发现的知识产权基本上是荣誉性的,而技术发明的知识产权,主要是专利权,最直接地推动着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科技如果没有经济利益刺激的话,只不过是条在实验室里跳动的小懒虫而已!只有在强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科技才能脱变成叱咤风云的巨龙!使科技获得经济利益刺激的最好途径就是通过颁布专利法来保障专利人的利益,推动着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把科技变成挣得滚滚财源的摇钱树!
其四、美国不遗余力从海外进口人才,以最优越的条件汇聚了全世界最顶尖的人才。
    美国通过对移民法 的不断修正,以挑选的方式吸引众多外籍科技和专业人才,并充分利用这些人才所携带的技术、智慧和资本来加快美国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从而使美国在科技领域内 始终保持其国际领先的地位。美国还在许多国家和地区设立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运用美国国内给予研究人员的报酬方式,如股票、期权等吸引当地人才为美国服 务。此外,美国还通过国际合作、聘用外国专家学者充实科研队伍等方式吸引他国人才。 为了吸引人才,美国制定了优厚待遇留住人才。
首先是高薪聘请人才。在美国,学位越高收入也越高。高科技人才在美国的收入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几十倍。为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美国公司普遍设有名目繁多的奖励项目,包括:奖金、利润分成、收益分成等。
其次是为人才提供签证便利,并授予非美国籍专业工作人士在美永久居留权,俗称“绿卡”。
再次,为引进的外籍人士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近几年,美国科研经费不断增长,奥巴马上台后表示,他领导的美国政府今后每年将把国内生产总值的约3%投入到科研和技术创新领域。
第四,美国拥有十分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退休金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再加上比较成熟的住房市场,可确保移民美国者生活无忧。这种生活水平的差距加上工作机会的差距成为众多外国人才移居美国的主要因素。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统计,约25%的外国留学生学成后定居美国,被纳入美国国家人才库;在美国科学院的院士中,外来人士约占1/5;在美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有1/3出生在国外。
其五、美国有强大的经济基础,拥有十分雄厚的经济实力(财大气粗),能够持续投入,承担起大型科技研发项目。
  第二次世界大战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的研发系统,从而使联邦政府对于工业与学术研究的支持出现了戏剧性的扩张。同期美国国防部的研发支出从2960万美元增加到4.236亿美元。这不仅开创了政府大规模介入科研的先例,推动了战后政府研究的大规模兴起和研究型大学的迅速发展,而且在美国形成了一个主要从事国防相关产品生产的庞大军工综合体最终导致美国进入了真正的大科学时代。
  冷战前期,美国用于研发的全部资源总量不仅超过了美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而且较之其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也要大许多。事实上,截至1969年,除美国以外的四大工业经济
体(西德、法国、英国和日本)研发支出合计只有113亿美元,而美国则高达256亿美元。直到70年代末期以前,这四大国的研发支出总额都没有超过美国的水平。
  在60年代中期,私人资助占了美国公司研发的一半左右,政府资助占了另外一半。但是,即使私人研发支出的增长也主要是因为国防部、NASA等机构对新国防系统投资的大幅度增加。在喷气式发动机以及空间系统等领域,几乎所有的研发资金都来自国防部或NASA。在其它行业,如电子等工业领域中,AT&T和IBM等企业既获得了私人的强力资助,也得到了国防部的巨额资助。只是在诸如制药和其它化学工业中私人企业才几乎提供了全部研发经费。1985年,工业部门承担了美国73%的研发活动但它占美国全部研发资助额的比重只略高于50%。
  80年代后期,随着冷战结束,国防科研开支下降,此后,由于"新经济"给美国社会带来的实际福利越来越明显社会各界对科技重要性的共识加强,联邦政府遂明显加大科技投入。国会甚至表现得比政府还要积极。但这一时期美国全社会科技投入仍然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趋势,而且1994-2000年成为美国研发经费增长最快的5年,从1994年的1692亿美元,激增到2000年的2642亿美元(当年11月份估计数字),扣除通胀因素,平均真实年增长率高达6%,大大超出同期真实GDP增长率。
  小布什总统上台后,结合全面应对反恐的新形势,把保障国家安全作为科技发展的首要目标,继续加大联邦研发预算。自2001财年以来,联邦科技投入连创历史新高。2006年与2001年相比,增幅达45%,且占联邦总预算的比重达13.6%,为自1968年登月计划以来的最高水平。
其六、美国国内私人、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庞大,科技面向市场,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带动了整个国家科技的蓬勃发展。
    企业一直是美国技术创新的主体,既是研发活动的最大投入者,也是最重要的创新活动承担者和成果占有者。
  美国工业企业通过建立自己的工业研究实验室从事研发活动早在19世纪末期就开始了。这些早期实验室不仅集中于开发企业内部研究所创造的发明,而且监控导致技术威胁的环境以及获得新技术的机会,并通过从公司外部购买专利或兼并其它企业来消除威胁并获得技术机会。
  工业研究的增加直接导致了科技发明的社会分布格局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重要发明不再
是出自独立发明人之子,而是由企业研发机构来完成。由于科技发明活动的这种内部化趋势,由科技成果到企业认同这一个人体制下高交易成本的环节很大程度上被取代了。科研开发活动从而更有针对性和计划性,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和转化率都日益提高。
其七、美国拥有世界最一流、最先进的教育制度,最大限度上开发孩童智力,美国名校云集,每年培养出数以万计人才。   
    美国的科技创新精神与美国的教育理念与教育制度有很大关系。在基础教育阶段,美国在达到最基本的要求的基础上,允许学生有较大选择的自由;选修自己擅长的感兴趣的课程,只选修理、化、生其中的一门,同样可以达到高中毕业要求,也能进入顶尖大学。美国的统一的大学入学考试是AST,AST分为1 ,2 两类。AST-1 只包括语文与数学;AST-2 有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等。而美国的中学生只  要求考好AST-1 ;AST-2 可以不考,或只作为参考分。这样的考试要求,就充分允许学生有根据自己的爱好与专长而作出选择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