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概括
《质量》是193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约翰·高尔斯华綏(1867-1933)的一个短篇小说
      高尔斯华绥的作品写作风格真实,生活画面广阔,心理描写细腻,语言简练生动。他曾经担任过国际笔会主席,他获奖的理由是“由于他出的叙事艺术——这种艺术在《福尔赛世家》中达到高峰。”
      他的小说里有一种明确的音乐美,还有独具特的讽刺,——他笔下的讽刺来自于热忱、关切和人情味儿,淡淡的,但切入灵魂。
      高尔斯华绥把自己的艺术座右铭归纳为“和谐、匀称、均衡。”这表达了他的思想的天然性,表达了一种精神追求。读他的作品,你能有一种温文尔雅的感觉,就像听一位儒雅随和的人在讲故事。
      这篇小说我不能明确说出它究竟好在那里,但是那种好却强烈地冲击着我,引得我忍不住读了两遍。
      真正好的作品就像一个真正称得上美的人:嘴巴不怎么突出,眼睛不怎么突出,鼻子也不怎么突出,但是这个人的整个人浑身的搭配就是那么完美妥帖。——气质与相貌高度契合。我给它们命名为“综合性的美”,比如演员王姬,比如歌唱家毛阿敏。
       《质量》就具有这样的特点。你要是想把它掰开来具体分析,说具体哪个部分好,感觉上都是一种残忍。浑然天成的东西,是不可以这样分开来分析的。
      《质量》只是他的一个小短篇。结构的随意但精致,叙事的舒缓但层叠,语言的平实但温润,情感的平淡但入味……这些特点在你读了之后,都会争相扑入你的脑海里。对,真就是这样的感受。
      小说的开头很直接,精巧:
演员文章照片
      “我很年幼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为我父亲承做靴子。他和哥哥开了一家店铺,铺面是伦敦西区一条小侧街上的两间打通的小店房。那一带如今已大不如昔了,当年却是很时髦热闹的。”
      对,这是一个讲述鞋匠盖斯勒兄弟一生的故事的。
      小说的故事发展,跟鲁迅的经典小说《孔乙己》(1912)非常相似。《孔乙己》的故事是随着孔乙己在咸亨酒店的几次出现来进展的:一次不如一次,一次比一次窘迫。最后,“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孔乙己是人们生活里一个可以有可无的存在。
      鞋匠兄弟是在“我”从小时候的认识,到后来一次间隔一次的去店铺发现的变化。鞋子做的好,我慕名去订做靴子。隔两年再去的时候,店铺成了一半,另一半出租。出国回来再去,兄弟俩中的哥哥已经死了。最后一次去做了靴子,隔两个礼拜想着去看看的时候,店铺已经完全易主,弟弟也已经死了。——饿死的。
      作家的人物描写功夫,渗透在作品的各个角落里,你阅读的时候,“他”就在你眼前晃动。
      有一处的描写,仿佛是作者静止下来做了细致观察,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描写:
      “他本人也有点像是皮革做成的:脸黄黄的,皱皱的,红的头发和胡须蜷曲着,面颊和嘴角间有一道道清晰的皱纹,话音单调,喉音浓重。皮革是一种冷峻的物质,有点死板迟钝,而这也是他面部的特征——除了他的眼睛。”
      “因为人们不会常常到他那里去。他做的靴子仿佛具有某些超越时间的东西,非常耐穿,好像他是把靴子的本质缝了进去。”
      盖斯勒兄弟俩好像已经融入到了皮革艺术品之中了。
      如果说小说里有比较明确的评价他们兄弟俩手艺的话,那也就是这么几句:
      “何况那些鞋太美了——那双轻便舞鞋精巧得不可言传;那双有布翻沿的漆皮鞋叫人看了垂涎欲滴;那双褐的长筒马靴闪着神奇的幽光,虽然是崭新的,倒像是穿了一百年了。这些体现了一切鞋的本质的典范,只有亲自会见了鞋的灵魂的人才做得出。”
      盖斯勒兄弟真是把做鞋当搞艺术品来做,对于那些脚掌有点奇异的人,他要拿枯瘦多筋的手,细细摸他们的脚趾脚掌,以免自己做出来的鞋垫脚夹脚或者咯吱咯吱响。
      用周围人的评价来说,“他的靴子在全伦敦是顶拔尖的。可是他从不做广告。费用最好的皮子不可,还得事事都自己动手。”
      小说想要表达的意思,大概就是这样的:他们把功夫倾注在做鞋子的质量上,但从来不做广告。结果,一年不如一年,被那些批量生产的商家抢了生意。最终,倒闭饿死。
      小说的结尾也很精巧别致干净利索,是“我”去寻鞋匠但得知他饿死了之后,在跟店铺新主人对话里完成的:
      “……您瞧,我常常留神看他。从来不给自己留吃饭的时间,从来不给家里留一个小钱。全用在交房租、买皮子上了。我简直不知道他怎么能活到了这把年纪。他常常连火也不生。人是有点特别。不过他做的靴子真不错。”
      “是的,”我说,“他做的靴子是好靴子。”
      《质量》是这样的一篇好的文学作品,把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浓缩在一个人的身上来。如果你有机会看到,请仔细阅读一下。如果你没有机会看到,那么,就再去看看《孔乙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