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题回放】
今年9月15日,厦门遭遇“莫兰蒂”袭击。一周来,厦门上下都投入到灾后重建,恢复美丽厦门的行动之中。媒体也不例外。厦门电视台一女记者戴墨镜打伞现场采访救灾志愿者,照片被传到微博,她成为“网红”。遭网络曝光后,厦门广电发布了通告,决定对该记者停职,并接受进一步处理。
厦门广电在通报中说这位女记者的行为,“没有严格遵守集团相关规定,出现不当行为,违反了记者职业(道德)规范,损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与许多公共事件一样,“厦门女记者戴着墨镜打着伞采访”,自然也有不同的声音。一些人认为女记者着装与很多普通女孩并无二致,凭什么别的女孩能在大街上戴墨镜打伞,而记者不能?还有人虽觉得记者仪态不妥,但为此“丢饭碗”却冤,认为厦门广电为应付舆情出手太重。
厦门女记者采访打伞戴墨镜遭停职,网友褒贬不一。看了以上材料,你有何感悟和思考?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法不容情,执法必严
普宁市城东中学高三(10)班 郑佩纯
 
一场“莫兰蒂”,击垮了美丽岛——厦门。在对台风袭击后进行情况采访时,一位女记者因采访时打着洋伞、戴着墨镜遭停职,网友对此褒贬不一。在我看来,作为记者,她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所在,而是以不当的“姿态”,宣扬负能量,此举不应纵容,法不容情,执法必严。
【解析】简单概括材料之后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诚然,法不容情,并不是一味冷漠,毫无谅解之情的定罪。记者做为社会大众的一员,也享有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其行为不仅影响了灾区人们的情绪,而且对“众志成城,抗台救灾”的社会背影下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记者,没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的操守,行为不当,违反记者的职业道德规范,理应受到处罚。
【解析】用辨析论证的方法,否定其片面性,继而诠释“法不容情”的涵义。
法不容情,是提升个人道德规范的准则。荀况曾言:“法者,治之端也。”或许大多数人认为女记者作为社会舆论职能部门的发声者,即便仪态不妥,也不应“大题小做”,使之“丢饭碗”。然而,试想,倘若大小之事皆宽容,体谅之情解决,那么法当存于何处?作为记者,其职责本可以通过恰当渠道和方式准确引导社会舆论,可她并没有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此,相关条令对其不当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顺应民意,营造社会和谐氛围,并无不妥之处。
九眼桥事件女主角照片
【解析】回原材料扣题进行诠释女记者所受停职处罚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论证“法不容情”的重要性。
 
 
法约束着人们的行为。法不容情,顺应民心。不论是法律,还是法规,我们皆应遵守。“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如是说也。当然,相关单位可以将其规章制度透明式展现于众,让大众得以信服。同时,也可使更多媒体记者
不管在任何场合都能做到依法行事,不僭越其底线,否则将得以相应的处罚,正如“砚山消防员官兵救援现场不救人忙自拍”被予以辞退,这又何尝不是僭越法的底线?
【解析】用相关例证来论证该如何做才能更好得做到遵纪守法,严守职业规范。
然而,并不是所有个人生活上行为都必须予以限以法律的规定,如“山西长治屯留县纪委通报教师自费聚餐”、“教师在占道摊位买菜遭全县通报”……个人生活自由,不能过于生硬用法来处理。只有在相应法规规定的基础上,才能把事情办好,社会的一切才能各就各位。
【解析】用不同的例证来多方面补充“法不容情”的涵义。
法律的力量应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身体一样。无论任何事情,都有其法规所在,而我们应做的便是在其底线内行事,才能更好规范自我,法不容情,宣扬正能量,并非“小题大做”。
【解析】再次强调“法不容情”的重要性。
【总评】本文开篇即点明了“法不容情,执法必严”的重要性,接着诠释“法不容情”涵义,
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写作思路,从材料中来,又回归社会新闻中去,从点到面,使该文既有广度也有深度。
 
 
遵从职业规范,红线不可僭越
普宁市城东中学 高三(10)班 李松雯
近日,厦门女记者采访灾区时衣着靓丽一事引发众人热议,很多人对记者行为褒贬不一。有人认为穿着是个人权利无需受任何干预;有人则觉得单位对记者予以停职处分过于严重,但在我看来,记者理应秉着对自身职业最高的敬畏,端庄大方地为民众报道时事,身居各职就应谨守其职业道德,不可随意僭越规范红线。
【解析】简单概括材料之后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毋庸置疑,如恩格斯所言:“每个阶段,每一个行业都有各自的道德”。职业道德是人们工作
的准则,也是职业规范。记者衣着靓丽地出现在受灾地区,不仅与那破乱不堪的现场格格不入,也有违反其职业规范,虽然并无很多法令条文规定记者的穿着打扮,但身为一名媒体人也应秉着对受访者最真挚的敬意,以平等的姿态来与之进行交流。
【解析】引用名言诠释“职业道德”的涵义,并回到材料中权衡做法。
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谨守职业道德。有人觉得女记者虽仪态不妥,就因此而被停职处分过于严重,然而她衣着光鲜地出现在救灾场合,没意识到自身形象有待观瞻,对干关系会造成影响,显然她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身上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缺乏对职业道德的认知。若照这样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意识的滑坡发展下去,终究只会致使媒体公信力缺失。试想,倘若厦门记者谨守其职业道德检点自身形象,并尽心尽力为民众实时报道,不是更令人赞叹且敬佩其敬业精神吗?
【解析】回原材料扣题进行诠释女记者所受停职处罚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论证“遵从职业规范”的重要性。
坚守职业道德,以平等的姿态敬重每一个人。同样处于风吹日晒的环境,女记者却得打着
洋伞戴着墨镜进行采访,显然有些失敬于受访者。有言道:“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柴静敬重职业,也尊重受访的每一个人,仅在节目有需要时她才化妆,佩戴细小手饰,她说:“我的职业是记者,与公众有关的部分只是我报道上的专业能力。”的确,新闻工作者作为民众的耳目喉舌,则更应严谨规范自身行为,坚守职业道德。
【解析】列举正面例证来阐释“遵从职业规范”应从自身的细节规范自己。
曾几何时,河南记者于齐腰积水中冒雨做报道,狂风暴雨浸湿了她的衣服,而她仍于一片汪洋中同受灾人员一起,竭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消防员皇甫江武英勇抱煤气罐一事震撼人心,煤气罐火焰直喷,火苗掠过他的脸庞,可他仍不管不顾,极力保求每位围困人员的安全。“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大概就是对每位这样恪尽职守的工作者最真实的写照,女记者也应有这样的反思与领悟。
【解析】再次列举多个正面论证再次论证中心论点。
遵从职业的准则,维护事业光辉形象,身居各职谨守其职业道德,才能为和谐社会更锦上添花。
【解析】再次强调“遵从职业规范”的重要性。
【总评】本文开篇即从“遵从职业规范”的观点切入,观点鲜明,接着诠释“职业规范”涵义,确定了文章的方向。接着扣住材料诠释“为什么”,进而诠释“怎么做”,从材料中来,又回归社会新闻中去,用多个正面例证论证本文的主题,使论点更鲜明、深刻。
 
解析:普宁市城东中学  高三语文老师  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