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史
一、名词解释:
(1)《世本》:原本15篇,记事从黄帝开始,讫于战国末年。有《帝系》、《王侯谱》、《卿大夫谱》、《记》、《世家》、《传》、《氏姓》、《居》、《作》、《谥法》等。其中《帝系》记帝王传授的系统;《王侯谱》、《卿大夫谱》记诸侯、卿大夫世系;《氏姓》记录当时所有的姓氏;《居》讲建都情况;《作》记录一些事物的发明情况及其历史;《谥法》记谥号的含义。其中《世家》、《传》等对《史记》体例的形成具有启迪的作用。
(2)《竹书纪年》:是战国时魏国的史书。西晋武帝太康年间,汲郡人不准盗掘魏襄王墓,得竹简数十车,后经荀勖等人整理、研究,得书16种75篇。其中《纪年》13篇,记载了夏、商、周三代的历史,至周宣王后,则特记晋国历史,晋被三家瓜分后,又特记魏国历史,记至魏襄王二十年(前299年)。由于司马迁写《史记》时没有看到该书,所以该书可以帮助我们订正《史记》的某些错误。
(3)“三礼”:即儒家经典中的《周礼》、《仪礼》、《礼记》:其中《周礼》又名《周官》,
是有关周王室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制度的汇编。一方面反映了西周现实的政治制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头脑中理想的政治制度。《仪礼》是春秋、战国时流传下来的十七篇仪节单,其中有包括《士婚礼》、《士丧礼》、《士冠礼》等,反映了当时的典礼活动、伦理关系、吉凶婚丧等社会生活。《礼记》主要是论述礼的作用和意义。
(4)荀悦:字仲豫,东汉颖川人。汉献帝时任黄门侍郎、秘书监。献帝以《汉书》“文烦难省”,建安初年命荀悦按编年体改编《汉书》,前后三年,成《汉纪》30卷。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断代史。荀悦以《汉书》中的本纪为纲,将其书中传、志、表的内容加以概括,按时间的顺序,散放于帝纪各年之下。将80万字的《汉书》精简为18万字的《汉纪》,为用编年史体撰述断代历史创立了典范。
(5)裴松之:字世期,河东闻喜人。曾任东晋殿中将军、员外散骑侍郎。南朝宋文帝时任中书侍郎。文帝以《三国志》过于简略,乃命裴松之作注。裴氏花了三年时间完成此注。裴注重点不在训诂名物,而在史料的补缺与纠谬,引用的书达200多种,搜集资料十分广博,其注文近于原著数倍。裴注被誉为南北朝三大名注之一。
(6)《华阳国志》:东晋常璩所著,共12卷。卷1至卷4,主要记载巴、蜀、汉中、南中
的历史,详述各地的山川、交通、风土、特产、民俗、文化等;卷5至卷7记叙公孙述、刘焉、刘璋、刘备、刘禅事迹;卷8记载晋平蜀以后的蜀事。卷9记李氏成汉政权的历史;卷10至卷11,记载西汉以来贤人的生平事迹。卷12为本书的序言。是一部著名的地方史志。
(7)《洛阳伽蓝记》:作者杨(阳)衒之,北魏北平人。该书共5卷,以记洛阳伽蓝(梵语佛寺)兴废沿革为线索,记载了洛阳城内外55所寺庙的情况、内容涉及到洛阳城市规模、外商来京贸易及各国风土人情,道里远近等情况。可算作是一部中国古代城市地理史。作者写洛阳佛寺的兴废,实际上反映了北魏王朝的兴衰。其中记载了高祖迁洛、女主临朝、胡太后佞佛、王公贪暴、官吏枉法、沙门侵渔民财以及外国商人的活动等,可补《魏书》、《北史》之缺。
(8)“五代史志”:唐贞观年间,梁、陈、北齐、周、隋五朝的史书修成后,均没设“志”,贞观十五年,诏令于志宁、李淳风等修撰“五代史志”,历时十五年,到高宗显庆元年(656)完成。“五代史志”共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原为单行本,后合入《隋书》。十志所述的典章制度,并不限于梁、陈、北齐、北周、隋,如魏及南朝宋、齐都涉及到了。因此可以弥补“五代史”无志之缺憾。
(9)“史才三长论”:是唐代著名史学理论家刘知几提出的著名史学观点。所谓“史才三长”,包括:史才、史学、史识。所谓“史才”,是指写史的能力;“史学”是指具有渊博的历史知识,掌握丰富的历史资料;“史识”是指对历史是非曲直的观察、鉴别和判断能力。他认为,作为史官,三者不可缺一,三者中间以“史识”最为重要。
明道资料(10)“三通”:泛指唐代杜佑《通典》、南宋郑樵《通志》、宋末元初马端临《文献通考〉。《通典》是我国古代保留至今的第一部典章制度通史。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迄唐玄宗天宝末年历代典章制度。全书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每一制度皆条贯古今,溯源明流。《通志》是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起三皇,下迄唐朝的历史。纪传部分全部抄写旧史,无甚创新。惟有“二十略”记载的名物、典章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文献通考》记载了从上古到南宋宁宗嘉定年间的历朝典章制度。全书分成《田赋考》、《钱币考》、《户口考》等二十四门,所载内容范围,远比《通典》广泛,所分节目比《通典》更加精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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