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公布日期】2009.11.03
∙【文 号】银发[2009]339号
∙【施行日期】2009.11.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的指导意见
(银发[2009]339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总参三部、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属工作部,总装后勤部,军事科学院院务部,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校务部,总后直属师以上单位:
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建设现代后勤,向广大官兵提供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协调,总后勤部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联合发行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的军人保障卡,在北京战区先行试点,待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至全军。现就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主要功能和发卡对象
农业银行转账 军人保障卡具有军队后勤供应保障和银行借记卡金融服务双重功能。其中,银行借记卡金融服务功能主要包括代发工资、持卡存取现金和持卡消费等。
该卡发放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人员和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一人一卡。
二、业务应用和使用管理
(一)军人保障卡归军队所有,银行业务应用实行军队和银行双重管理。总后勤部制定军队内部管理办法,规范军人保障卡的申领、制发、使用、补换和注销事宜,防止出现多办卡、不退卡、凭证管理不严等情况;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依法制定军人保障卡银行应用业务管理规定,规范业务操作、风险防范和涉军信息保密等事宜。
(二)部队调防或军人调动后,持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原卡视同发卡银行本地卡使用,不更换新卡;持原卡可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之间办理跨行代发工资等业务。
(三)为实现银行业务应用需求,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分配专用BIN。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跨行代发工资业务。跨行ATM取现行间清算按现有业务规则办理,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发卡银行一定的补贴。
(四)军人保障卡关闭交易功能,不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和证券交易、外币交易等投资理财功能。
(五)军人保障卡由总后勤部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在北京地区联合制作,卡片
生产由总后勤部指定具备发行银行借记卡相关资质要求的军队工厂承担。
(六)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流程详见附件。
三、优惠措施
经各方协商确定,免收持卡人以下费用: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开卡手续费,本发卡银行异地交易(包括异地取现、异地现金存入、从军人保障卡转出)手续费,及发生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之间的跨行ATM取现手续费。每卡每年现金和转账存入(含所发工资)优惠总额上限由人民银行和总后勤部共同议定(试点期间暂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超限之后所发生交易将不享受本指导意见给予的手续费优惠。
四、任务分工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的总体指导、政策支持、工作协调和金融监管。
总后勤部负责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的需求提出、军队内部管理以及军人保障卡卡片生产。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负责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组织受理银行业务,提供宣传、咨询、投诉及其他客户服务,并对军人保障卡银行磁条实施个人化。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专用BIN分配、相关系统改造与服务、总后勤部指定的军队工厂制卡资质认证、协助进行卡面设计。
五、相关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发行军人保障卡,是弘扬拥军优军光荣传统、走中国特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的实际举措,也是金融服务模式的一种创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领导力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总后勤部拟定的口径搞好宣传教育,并抓紧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能用、会用、好用。
二要加强协调。总后勤部相关部门应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协商解决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制定的军人保障卡银行应用业务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要与总后勤部制定的军队内部管理办法协调衔接。
三要加强管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强军人保障卡相关信息管理,确保涉军信息安全。各部队要认真落实军人保障卡各项管理规定,严格军人保障卡的申领发放和使用管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部队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人民币银行账户存款实名制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资料审核工作,强化军人保障卡准入和退出等关键环节管控。
总后勤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涉及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的合作协议、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等文件,应于正式施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并抄送相关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与总后勤部将联合成立监察小组,对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流程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二00九年十一月三日
(此件发至全军团以上单位)
附件
军人保障卡银行业务应用流程
一、卡片组成
军人保障卡,为非接触芯片、银行磁条合一卡。非接触芯片用于支持军队后勤供应保障业务,银行磁条用于支持银行借记卡相关业务,两者不兼容、不共享。
(一)正面。印制军队卡面要素,包括卡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持卡人姓名、照片、军徽、一维条码、保障卡号和背景图案等。
(二)背面。印制银行卡面要素,包括联合发卡银行名称、发卡银行标识、银行卡号、银联
标识、箭头、电话银行号码、网上银行网址、制卡单位和磁条等,使用专用的卡BIN号,背景图案与正面保持一致,基本要素符合《银行卡卡片规范》(银发[2009]161号文印发)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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