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民政厅
∙【公布日期】2021.01.13
∙【字 号】晋民发〔2021〕2号
∙【施行日期】2021.0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范围的通知
晋民发〔2021〕2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各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度研究破解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结合山西民政工作实际,现将我省2021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范围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山西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范围
1.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研究
2.新时代民政法治体系建设研究
3.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研究
4.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民政兜底保障作用研究
5.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我省民政事业发展路径研究
6.“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养老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7.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建设研究
8.民政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研究
9.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10.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福利高质量发展研究
11.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背景下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12.社区党建引领多元共治机制研究
13.社区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和智慧社区建设研究
14.促进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研究
15.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16.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17.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18. 大数据背景下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19.新时代婚俗改革研究
20.殡葬改革与移风易俗建设研究
21.新时代民政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22.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民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23.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研究
24.“互联网+民政服务”研究
上述24个选题面向各级民政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及个人,倡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踊跃上报研究成果,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级民政部门及高校、科研机构申报的2021年重点调研课题立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调研课题立项材料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10日。省厅确定立项课题并跟踪管理,立项课题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题并发结题通知书,结题成果将参与全国和全省2021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评奖。
二、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一)研究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充分尊重基层创新,广泛动员各方参与,全面提升研究成果质量,为新时代民政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1.选题控制在上述方向内,论文标题可自行确定,其他选题原则上不予采用。
2.研究成果应做到主题鲜明、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论据充分、措施可行。
3.研究报告撰写规范要求:
①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字,居中;
②内容摘要。“摘要”用黑体,小四号字,摘要内容用仿宋体,小四号字;
③正文用仿宋,三号字,文内标题和重要内容可加粗;
④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宋体,五号字;
⑤参考文献为宋体,五号字,附于文后;
⑥作者信息。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字体为楷体,三号字。
4.调研文章必须是从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论文作者承担。
(二)成果形式
各单位上报的理论调研论文,原则上字数不少于5000字。确定由领导领题调研的重点课
题调研论文,字数应不少于10000字。
三、论文收集、评审与公布、出版
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和省厅的工作实际,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研究课题成果论文以方式发送至山西省民政厅。邮件标题务必注明“××市、××县(市、区)或×××单位上报2021年课题研究”字样。
各单位完成民政部和省厅确定的调研课题后,由省厅统一负责收集,审核并推荐优秀论文上报民政部。省厅还将邀请社会政策研究领域有关专家学者,对各单位上报的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对获奖的论文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获奖论文的目录、作者、所在单位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布。部分优秀论文将在《山西民政》上刊登,并推荐到《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上发表。
四、
联系单位:山西省民政厅
联 系 人:徐皓蓬
通讯地址:太原市漪汾街9号
:030027
:**********************(接收电子文本)
附:2021年民政重点调研课题立项申报表
山西省民政厅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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