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山西省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
山西省建设厅制
说明
1、工程监理企业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持本表、合同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向该建设工程项目相应管理权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2、本表由工程监理企业如实填写,并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否则不予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由备案机关在合同上加盖备案专用章,合同方为有效。
3、本表一式三份,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机关各一份。
4、本表应妥善保存、备查。
5、本表不得转让、出借、翻印、涂改。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备案表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情况
山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