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库入库人选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公布日期】2009.11.23
【文 号】科协组函人字[2009]337号
【施行日期】2009.11.23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库入库人选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科协组函人字[2009]337号)
  各有关全国学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有关部门:
  按照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库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去年启动了第二批入库人选信息采集工作,并召开了全国学会高层次人才库工作会议。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统筹协调,明确责任,扎实开展,保障了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库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第二批入库人选信息采集工作中,部分全国学会和省区市科协采集信息数量较多,范围较广,质量较高。其中,工作较好的全国学会有:中国力学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动物学会、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航空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工作较好的省区市科协有:陕西省科协、山西省科协、辽宁省科协、吉林省科协、黑龙江省科协、福建省科协、山东省科协、广东省科协、重庆市科协。但是,尚有部分单位未完成上报工作,希望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
  2010年,中国科协将开展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库信息采集工作,继续扩大范围,主要由有关全国学会和部分省区市科协承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工作程序
  (一)提出人选名单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库入库人选范围》(附件1),在已有人才库和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拟入库人选名单,名额按200名掌握。
  (二)查重并修订人选名单
  登录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系统(),输入拟入库人选简要情况,登记系统自动查重,按照组织程序审核拟入库人选名单。
  (三)审定人选名单
  审核通过后,将《拟入库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报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进行资格审定,确认拟入库人选是否符合条件。
  以上工作请于2010年2月28日前完成。
  (四)报送人选详细信息
山西省  经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资格审定通过后,使用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单机版软件,请按照审定确认后的入库人选名单采集并填报入库人选信息,并将数据导出,刻成光盘,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送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二、其他事项
  (一)请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人员情况表》(见附件3)反馈至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二)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库信息采集实施工作由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有关单位在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联系。
  (三)请注意入库人选信息的保密,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四)《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软件》已于2008年12月31日由V1.0升级到了V2.0,为了保证用户的数据安全,已经安装有V1.0版《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软件》的用户请按照说明升级程序,并仔细阅读《高层次人才库信息采集系统》用户手册(详见中国科协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系统)。网络与技术支持请与北京万
里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三、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
  联系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招待所310室
  :100081
  联 系 人:张玮琳 王 研 杨 帆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
  :100863
  联 系 人:陈黄韦华 梁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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