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范围
   
参加积分奖励办法人员范围为社区工作站辖区所有在册治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辖区单位志愿者只做服务时长计时,暂不参加积分兑换。
积分统计    
每天执勤由社区工作人员记录执勤签到情况,然后由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在平安志愿者积分卡上签字计分 
积分评定    
(1)平安志愿者日常活动计分标准:
1、开展日常性服务活动如治安巡逻计1分;
2、参与维稳管控、宣传教育等活动,每小时记2分;季度怎么分
3、为居民众开展活动:扶贫帮困、司法调解等活动,每开展一次活动计5分;
4、志愿者巡逻班组长、楼栋长等领导职务的每月加5 分;
(2)平安志愿者突出贡献计分标准:
1、及时发现处理突发事件的,成功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的,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发现一般治安案件线索及时上报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属实,计2分;
2、发现重大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线索及时上报的,经有关部门确认属实,计5分;
3、发现重大刑事案件线索及时上报,经有关部门确认属实,计10 分;
上述积分由社区工作站初审,并上报街道平安志愿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酌情计分; 
     
积分公示
每季度积分情况由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制作统计表公示
兑换说明
(一)积分兑换时间说明
原则上当年积分兑换活动由社区工作站按季度开展,兑换积分一年一清,其中积分有效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二)积分兑换结算说明
志愿者可凭各自有效积分(当年志愿活动累计积分)参与社区工作站兑换活动。具体兑换标准如下:
每个季度积分达到30分,可兑换价值20元的礼品;达到40分,可兑换价值40元的礼品。50分及以上的分值由工作站上报平安志愿者工作小组酌情添加等值礼品。
积分当季度不足抵扣的,该季度不发放礼品,但积分可顺延至下一季度继续累计。当季度积分抵扣有剩余的,可累计到下一季度。当季度积分达标但不兑换的,可顺延下一季度累
计积分兑换。每个季度积分超过30分的尽可能当季兑换,如遇特殊情况无法领取,可申请下一季度兑换。每个季度兑换不得超过两次。
兑换申报
每个季度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按照积分情况制作礼品领取目录;同期进行统计采购、积分兑换、资料上报及公示等。
其他说明
1.积分兑换标准制定说明:
(1)每位平安志愿者每月巡逻两次,每天四小时,计4分;一个月约组织1-2次志愿者活动,计2-6分。一个季度30-50分,可兑换等值的礼品。
(2)特殊情况缺勤不足30分的,可当季兑换30分的礼品。如当月不兑换,可顺延至下一季度继续累计,积分累计足够后可兑换相应等级礼品。
(3) 积分不可兑换现金,积分兑换物品或服务确认后会从个人积分账户扣除相应积分,总积
分保留。年底积分清零。
(4)志愿者开展服务期间,禁止理菜,编织,打牌,捡垃圾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行为。违反志愿者管理办法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况扣2-10 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