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款结算方式的简单介绍
1. 销售回款的几种结算方式
2.各结算方式的分别描述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目前企业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可以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它们的基本规定和会计处理不尽相同,下面分别述之.
(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是我国多年来票据实践的经验总结,它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属于银行票据,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出票银行,在这一点上不同于商业汇票和支票,具有较高的信誉,为了方便申请人的使用,银行汇票还专门设置了实际结算金额栏,在交易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出票金额以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受到法律保护.因此银行汇票在商品交易活动中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是方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满足其异地采购活动等需要而创设的一种支付结算工具.其票样如图2-1所示,银行进账单如图2-2所示.
图2-1银行汇票
图2-2进账单
银行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以请求出票银行付款.银行汇票见票即付.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
②
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
③ 银行汇票的汇款金额起点为500元.
(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
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所特有的.)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使商业信用票据化,具有稳定,可靠,兑现性强等特点.商业汇票适用于同城或异地在银行开立存款科目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订有购销合同的商品交易的款项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①商业承兑汇票.它是指由收款人签发,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按双方约定签发.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交付款人承兑,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经本人承兑.付款人须在商业承兑汇票正面签署"承兑"后,将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在实务中,一般以由付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居多.其票样如图2-3所示.
图2-3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凭银行盖章的进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凭承兑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② 银行承兑汇票:它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
意承兑的票据.其票样如图2-4所示.
图2-4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凭银行盖章的进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凭银行承兑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商业承兑汇票是购销双方的票据交易行为,是一种商业信用,银行只作为清算的中介.而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体现购,销及银行三方关系,银行既是商业汇票的债务人,同时又是承兑申请人的债权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保证无条件付款,因而有较高的信誉.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承兑人即付款人员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② 对信用不好的客户应慎用或不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③ 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但背书应连续.
④ 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关于背书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欢乐颂3在哪个台播出第二十八条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一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
取名用字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汽车行驶中熄火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第三十三条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第三十四条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十三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3)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适用
于同城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我国普遍开展银行本票的时间并不长,银行本票还是一种较新的票据结算方式,银行本票对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同城范围办理转账结算具有明显的优点,对于促进我国的经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国票据法以法律的式确立了银行本票的法律地位.其票样如图2-5所示.
图2-5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按照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银行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企业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田海蓉微博②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二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请求出票银行付款.
③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资金转账速度是所有票据中最快最及时的.可以背书转让,不予挂失,对银行本票应视同现金,妥善保管.
(4)支票.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适用于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的结算.由于支票结算方式手续简便,因而是目前同城结算中使用比较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其票样如图2-6所示.
图2-6转账支票
图2-7现金支票
在银行开户的存款人领购支票时,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持支票购领证(购领证上有指定办理银行业务的人员姓名)及指定人员身份证,由指定人员到银行办理购买手续.银行对上述单证审核无误
后,即可将支票售给存款人.
购买支票款由银行从存款人账户中划转,存款人根据实际购买金额,编制付款凭证,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支票的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采用支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鉴于我国多年使用支票的习惯,并考虑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方便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使用,保留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并新增了普通支票和划线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只用于转账,不可支取现金.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② 支票一律记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③
支票见票即付,但支票持票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进账时间为经过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将票款划回的时间.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
提示付款期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④ 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签发支票,不能超过银行存款的余额,超过的即为"空头支票",银行将予以退票,并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
(5)信用卡.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科目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其卡样如图2-8所示.
图2-8信用卡
采用信用卡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申领信用卡时,企业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发卡银行.符合条件并按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备用金后,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存款科目,并发给信用卡.
②
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单位卡科目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科目转账存入,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科目续存资金的,也一律从其基本存款科目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科目.单位卡一律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③ 信用卡在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允许善意透支,
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科目中.
④ 企业如不需要继续使用单位卡,应持单位卡主动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科目余额应转入其基本存款科目,不得提取现金.
(6)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的结算.这种结算方式划拨款项简便,灵活.
汇兑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信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邮寄方式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电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电报将款项划给收款人.这两种汇兑方式由汇款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其票样如图2-9所示.
图2-9电汇图
汇兑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凭证回单编制付款凭证.汇款人应向汇款银行填写信汇或电汇凭证,然后送交银行,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收款单位,同时将款项从付款单位科目中支出,并划转到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将款项收进收款单位科目后,将信汇或电汇的收款通知联送交收款单位作为收款证明.
手机移动充值卡(7)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同城或异地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科目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商品交易,劳务款项及其他款项的结算.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但收款人如果在同城范围内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克里斯汀.斯图尔特
委托收款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根据收账通知编制收账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后,应于付款期满的次日,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填写银行印制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并向开户银行提交.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收款人开户银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并审查无误后,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接到通知和有关附件,应在规定付款期(3天)内付款.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期内遇例假日顺延),在3天内未向银行提出异议,银行视作同意付款,并在付款期满的次日(例假日顺延)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划给收款人科目.
②
付款人在审查有关单证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须全部或部分拒付,而应在付款期内出具拒付理由书,连同有关单证送交银行,由银行
将拒付理由书和有关凭证及单证寄给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③
付款人在付款期满日营业终了前,若无足够的资金支付全部款项,即为无款支付,银行于次日上午开始营业时,通知付款人将有关单证在2天内退回开户银行,由银行将有关凭证连同单证退回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8)异地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指根据经济合同由收款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
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异地特定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的商品交易及其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结算.
托收承付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根据收账通知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承付通知和有关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对于既未承付也未拒付的款项,应于规定的承付期满的次日,编制付款凭证.
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 托收承付款项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单位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收款单位办理托收承付,必须具有商品发出的证件或其他证明.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
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 000元.
②
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收款单位按照购销合同发货后,应填写托收承付凭证,盖章后连同发运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接受委托后,将托收结算凭证回单
联退给企业,作为企业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并将其他结算凭证寄往付款单位开户银行,由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承认付款.
③
购货企业收到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和所附单据后,应立即审核是否符合订货合同的规定.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与验货付款两种,这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在承付期内,只要购货企业未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银行视为同意付款,于期满的次日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④
在承付期内,如果购货企业发现与购销合同不符,应在承付期满之前向银行提出拒付,付款人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时,应将拒绝付款的理由书及有关单证邮寄收款人开户银行,由其转交销货企业.
(9)信用证.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付款人)的申请,向受益人(收款人)开出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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