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人的行为与人的心理又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美国心理学家勒温认为,人的行为受人的内在心理、生理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运用学习心理学增进安全培训效果;有计划地增进职工的知识和技能,减少职工的个体差异;提高职工优良的心理素质和能力;应用心理学原理指导技能训练。
关键词:事故 安全 安全心理学
众所周知,在我们的生活中,每天都有很多事故发生。大量的事故统计表明,绝大多数事故的发生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据统计,法国电力公司在1990年提出的安全分析最重要研究报告中指出,70%—80%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日本劳动省1983年对制造业伤亡事故原因分析表明,85687起歇工4天以上的事故中,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占92.4%。美国矿山调查表明,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我国煤矿中的“三违”现象是导致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它是典型的“人的不安全行为”【1】。由此可看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人的行为与人的心理又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美国心理学家勒温认为,人的行为受人的内在心理、生理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
因此,从安全心理学的角度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出相应的调整人的心理的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有很大的作用。安全心理学是研究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的心理现象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科学。它通过提示人的心理特征,如兴趣、爱好、气质、性格、情绪、情感、动机、态度和能力,更准确地进行事故预测、预防,并对安全实施管理和评价。复杂心理现象可以概括为心理过程和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两个方面。人的心理过程包括反映客观现实的认识过程和对待以及改造客观现实的意向过程。认识过程主要包括人的感知和思维过程,感知和思维过程都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时的心理活动。意向过程包括人们的情感、意识和注意等心理现象。个性心理特征是一个人在心理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特征。性格是个性心理特征的核心,是一个最鲜明、最重要的区别于他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也可以说是人对现实的态度及与之相应的行为方式。下面就以“云南省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事故”为例进行分析。
一、事故概况:
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10日期间,张四兴、戚谷明、孙石奎在明知煤矿存在煤与瓦斯突出重大隐患的情况下,先后安排矿上工人陈建方、李岗林、陈老冲(三人均无资质)在2号
附井1747水平工作面(事故发生地点)打孔释放瓦斯压力、并安排殷爱平(无资质)带着7、8个工人在该工作面上掘进。2011年11月10日6时19分,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5人死亡,8人被埋于井下,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970万元的严重后果。案发后私庄煤矿赔偿了死难矿工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偿金及丧葬费共计2870万元(死亡的35人,每人赔偿66万元;被埋于井下的8人,每人赔偿70万元)。
根据国务院11.10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证实,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
私庄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未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在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情况下,1747掘进工作面违规使用风镐掘进作业,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大量煤粉和瓦斯逆流进入其他巷道,致使井下人员全部因窒息、掩埋死亡。
间接原因为:
私庄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防突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不正确履行职责,一些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对私庄煤矿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有关地方政府监管不力;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督促落实煤矿停产整顿、隐患排查等工作不到位,对私庄煤矿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失察。
这起事故为一起责任事故,有很多人都应对此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梁永辉作为私庄煤矿的法人代表,实际投资人,忽视企业安全生产建设,致使煤矿防突建设不到位,防突措施不落实,在明知煤矿证照被扣,过期,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放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掘进,负有事故直接责任;张四兴,戚谷明,孙石奎,严绕良作为私庄煤矿的主要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的决策管理人员,对防突设计不认真组织实施,对防突责任不严格安排落实,导致井下通风系统,六大安全系统不健全,埋下事故隐患,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聘请不具资质的人员进行井下掘进,采取不符合安全规程的方式作业,引发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唐鹏超作为受法人代表委托全面管理煤矿的企业负责人,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对违法违规生产,掘进采取放任的态度,负有事故的直接责任;岳红林作为私庄煤矿班组长,明知存在事故隐患,违反排班规定,在掘进作业同时插班进行生产作业,直接导致事故伤亡扩大,负有事故的直接责任。
二、从心理学角度来分析,本事故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侥幸心理
私庄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未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在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情况下, 1747掘进工作方面违规使用风镐掘进作业。即张四兴、戚谷明、孙石奎在明知煤矿存在煤与瓦斯突出重大隐患的情况下,先后安排矿上工人陈建方、李岗林、陈老冲在2号附井1747水平工作面(事故发生地点)打孔释放瓦斯压力、并安排殷爱平带着7、8个工人在该工作面上掘进,且陈建方、李岗林、陈老冲和殷爱平四人均无资质,此表现为侥幸心理。
“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是我们常常提到的安全警示语,但是在现实工作中心存侥幸的却大有人在,由于侥幸导致事故亦很常见。该矿由于长期违章没出现重大事故,从而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都干了这么多年了,也没发生事故,所以继续违规操作。“三违”虽然是安全的大敌,事故的祸根,但认为偶尔“三违”不会发生事故的大有人在。明明是违章行为,却认为别人那样干没出事,自己那样干也不会出事;认为自己“技高一筹”,别人不敢干自己敢干等都是侥幸心理的表现。产生侥幸心理的原因主要是错误的经验主义和小概率事件误导。因此,在煤矿安全中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绝不能忽略按小概率容错思想和经验主义行事造成的危害,从根本上杜绝侥幸心理。
(2)只顾生产心理
煤管所来检查就停工,私庄煤矿被停产整顿期间一直在采煤。就该煤矿的日常管理,一些矿工透露,煤矿管理混乱,瓦检员竟参与采煤。私庄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也有煤炭管理所来检查,但他们有对付检查的手段。有两名工人专门负责观察,如果煤炭管理所的人下来检查,他俩就马上电话通知井里的班长,班长组织矿工撤出井外。一般来检查的工作人员有五六人,他们待的时间不确定。他们一走,矿上又要通知我们下矿干活。
为了多采煤,获得更多的利益,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都在采煤,只顾生产,而完全将安全放在了一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煤矿企业员工以及管理人员只重视单位的产量、产值、利润,当生产同安全发生矛盾时,就表现出急功近利、忽视安全隐患、安全工作只限于表面工作,企业全体人员只看重效益与收入,而将安全放在了一旁。
(3)省能、投机取巧心理
原来应该打28个超前钻孔进行瓦斯抽放,但实际只打抽放孔11个,其中7个见煤钻孔出现喷孔等突出预兆。在未消除突出危险的情况下,组织掘进作业。2011年11月7日掘进施工揭露M22煤层,11月9日见煤厚度为0.5米左右。为了省力、省能、省时间,以期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同样的效果而省去一部分工作,这样极有可能造成事故。
省能心理是人类在长期生活中养成的一种心理习惯,干任何事总希望以较少的能量获得最大效果。有些员工怕麻烦,图省时、省力,不按规程操作,省去一些安全生产关键环节,从而引发事故。因此,要从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操作规程人手克服非理智的省能心理。
(4)麻痹心理。
私庄煤矿的主要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的决策管理人员,对防突设计不认真组织实施,对防突责任不严格安排落实,导致井下通风系统,六大安全系统不健全,埋下事故隐患,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聘请不具资质的人员进行井下掘进,采取不符合安全规程的方式作业,引发事故。煤矿领导认为,经常由这些无资质的人进行操作也没出现过任何事故,安全系统不健全也是长期的,从没出过事,所以也没太在意,没想到这次却出事了。
麻痹大意是安全之大忌。一些人对违章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认为以前这样干没有出过事,心理就满不在乎。人之所以会在日常工作中不自觉地表现出麻痹心理,一是由于经常干一项工作,习以为常,而“临危不视”;二是在从事一项工作中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丧失戒心;三是注意力不集中,未能及时发现反常现象,一旦有异情就束手无策;四是工作责
任心不强,得过且过。因此,在安全生产操作中,我们要始终把麻痹思想作为最顽固的天敌,通过制度化的教育、铁腕式的手段、随机性的检查,让施工人员拉紧安全弦,从思想深处意识到:“麻痹是事故的根源,违章是丧生的起点”的道理。
(5)社会因素
应用心理学就业 国家政策、法规正确与否;社会福利待遇和工资制度是否健全,社会的就业情况和失业率及社会交往中人与人的关系准则等都反映了社会环境包括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好与坏。社会因素导致每个人的经历、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对同一事物就有着不同的心理反映。
三、事故启发:
通过运用心理学分析这起事故,对我有了很大的启发,以后不管是从事何种工作,都应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尤其是要提高自己在安全心理学方面的认识,多参加一些安全教育与培训。在培训中应做到:运用学习心理学增进安全培训效果;有计划地增进职工的知识和技能,减少职工的个体差异;提高职工优良的心理素质和能力;应用心理学原理指导技能训练【2】。
此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的观察、调整
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若能及时地观察到职工的一些不安全心理,并做出相应调整,控制住不安全心理因素,也就等于消除了可能引起事故的重要原因。如对各种原因导致生理、心理状态发生较大波动(如过度疲劳、睡眠不足、患病、情绪低落或过度兴奋等)的职工,特别是从事井下一线工作的职工,应有监护措施,情形较重者,应让其停工休息,并帮助其进行身体和心理的调节;对发生较大的个人生活事件(如家人亡故,工作和生活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在家庭、社会和工作单位发生人际纠纷等)的职工,应做特别的安排和帮助;对于个性心理特征不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要求者,可采取人事调配措施;对有显著的心理障碍或人格异常者,应帮助其进行心理咨询和等等【3】。
(2)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和
工作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这种教育,使他们懂得分析自己的心理变化和调节个人生理、心理状态的方法,并能够在心理上帮助别人。这对保持他们的心理健康状态、预
防事故的发生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在工作的单位开设心理咨询门诊或心理咨询室,让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员逐步开展这方面的工作,给需要心理方面帮助的员工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邵辉、王凯全——化学工业出版社,安全心理学,118
【2】邵辉、王凯全——化学工业出版社,安全心理学,141
【3】尹贻勤——矿工心理卫生与煤矿安全生产,煤矿安全,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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