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2年公共假期
香港2022年公共假期将于2022年2月2日至6日举行。2022年公共假期由三部分组成:2022年2月2日至3日放假1天;2月4日至6日为法定公众假期;公共假期期间不举行公众活动亦不会举办任何活动。公众假期期间照常上班。2022年1月25日(星期六)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正式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2022年元旦及假日安排》,2022年公共假期由1月25日至31日(星期六至日)逢周一及周六放假1天、法定公众假期至1月25日(星期日)逢周日放假1天和假期所有法定活动均不举行公众活动及不举行任何活动。
请注意:·香港民政事务局并不会在2022年公共假期结束后公布假期安排,所以公众请留意香港民政事务局的最新指引。·假期期间香港民政事务局不会以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通知或征询市民意见,亦不会举办任何公众活动。香港民政事务局及各地民政事务局均有提供假期最新指引及服务。香港民政事务局公布2022年1月25日至31日(星期六至日)公共假期安排如下:·香港民政事务局:2022年2月2日至3日放假1天,法定公众假期至2月4日(
星期日)逢周日放假1天。所有法定活动均不举行公众活动;假期中不举行任何活动和公众活动;所有法定活动均不举行公众活动、也不举行任何活动。如需了解相关资讯可致电民政事务局热线:903-8188、903-8182或民政事务局网站(香港民政事务局网页)查询有关安排以获得最新信息及安排;·香港民政事务局会在2022年2月4日起每日提供香港民政事务局网站公布假期最新信息,包括有关假日交通或服务等详细资讯;以及香港民政事务局就公共假期服务所提供的咨询意见回复渠道(请留意民政事务局网站);·民政事务局:香港民政事务局会在2022年2月4日起每日提供有关假期的咨询意见。
2.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会于2022年1月25日(星期六)或之前,通过电邮向受影响的市民或团体提供一系列有关2022年公共假期安排的最新资讯,包括新冠肺炎疫情及最新应变措施。
民政事务局会就公共假期安排向市民提供有关当局建议的最新资讯。民政事务局会提供有关当局建议的最新资讯给受影响人士,以及民政事务局有关民政服务的最新安排。民政事务局与教育局会就今年假期安排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新建议提供意见。民政事务局会提醒香港市民在公共假期期间尽量留港隔离14天。如市民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民政事务
局建议市民如有需要尽快就医(特别是高龄或重症人士),民政事务局会安排预约服务,让受影响人士尽快完成有关的程序。民政事务局会于适当时候在网站发布有关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新信息。香港社会福利联会计划于2019年12月推出一项线上讲座计划为香港市民提供有关2022年公共假期安排的讲座信息及资料,将于2020年12月29日结束,至2022年1月5日(星期四)起举行,为期一周。讲座信息将通过线上活动平台提供给香港市民。
3.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亦会在2022年1月25日(星期六)公布《2022年元旦及假日安排》。
香港2022年公共假期将于1月25日(星期六)举行政府记者会,公布有关安排。香港在《基本法》下享有以下两项权利:(1)根据《基本法》,行政长官有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或举行仪式,并有权对其决定予以确认;及(2)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政制安排必须经其他法定机构通过或以其他方式予以确认。香港实行《基本法》,行政长官有权对有关安排予以确认。行政长官负责公布有关安排,并向各行政机关颁发法定授权予其人员行使该权利及履行法定职责。行政长官可根据各行政机关或其人员的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休假安排及放假日期;如有需要会另行公布;所有法定活动均不举行任何公众活动;
2020法定节假日时间表民政事务局会于网站公布假日安排。2022年1月25日(星期六)是香港法定公众假期开始前最后一个法定假日。该日期亦是法定公众假期开始后第一个假期,因此会令农历新年假期后首个工作日为公共假期之始。香港民政事务局提醒市民,如市民需进行假期前最后一个星期及后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众假期之安排,请与民政事务局局长杨润雄取得联系。新年法定公众假期将于香港各法定公众假期开始1天并持续至1月25日(星期六)。
4.为配合香港特区政府防疫政策,香港本地疫情风险仍然较高,为减低公众假期期间因交通事故而引致的风险,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于2021-2022年度取消了法定公众假期。
除了上述不提供公共假期服务外,民政事务局将根据公众假期安排,并参考各相关行业和地方是否会因公众假期而停止营业的情况而作出安排。为减低假期期间因交通事故而引致的风险,民政事务局亦将于2021年12月30日公布香港首个法定公众假期安排(「市民假期安排」)。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的建议,市民假期期间应尽量留在家中或避免到人多的地方逗留。如因公共假期而未能在家中欢度新年,市民可选择到合适地点与家人团聚或向朋友分享喜悦。市民假期期间外出活动或聚会的频率须维持在每星期两次以下(例如每周至
少一次),并尽量避免前往人流密集的场所或社交活动地点参加社交活动或聚会。若市民在公共假期期间离港或在外地逗留而未能及时返港,可向警方报案或致电各区政府求助及向卫生防护中心求助医护人员或前往检疫中心求助其他公众人士或亲友等。市民假期期间如外出活动或聚会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例如乘坐私家车)。在疫情持续期间应尽量避免外出或旅行等,否则可能会对自身健康及安全造成风险。
5.公众假期结束后,有关活动将另行安排。
公共假期期间,除法律规例或《地方条例》规定的法定假日外,法定公众假期亦不主持任何公众活动。法定公众假期期间不举行任何公众活动,包括公众集会、音乐会、游园会、游乐场、戏剧表演、展览、研讨会及表演、体育赛事等等。公共假期期间所举行的法定公众节和公众活动(包括公众集会、音乐会及游园会及展览)均不设限名安排。根据《公共假期安排》,公众假期的法定假期(即法定公众节或公众假期)或公众活动不设限名或限时的安排如下:1月25日(星期六)当日(即2021年12月31日星期六)或公众假期当日;1月26日(星期日)及1月27日(星期日)上午8时许在大埔弥敦道至福民路)举行
烟花表演;1月28日(星期一)上午8时许于尖沙咀弥敦道举行“爱香港”烟花展;1月30日(星期日)上午9时许在大埔道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内以方式向公众假期安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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