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讨论稿)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统计的科学性、有效性,更好地支持货币政策决策和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对金融统计制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主要修订内容
(一)修订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统计制度(附件1)。
1.中长期贷款增设信用卡及账户透支相关指标,用于反映一年期以上的信用卡及账户透支金额;
2.资产方增设“其他债权投资”一级科目及其中项,用于反映金融机构投资的除贷款、票据以外的非标准化债权;
3.存单发行项下“境内其他机构”更名为“境内金融机构”,用于统计保险机构或特定目的载体等境内金融机构持有的大额存单;
4.终止证券资产/负债项下代售、代购指标。
2020法定节假日时间表(二)24家主要金融机构日报统计制度对大额存单项下增设境内金融机构相关指标(附件2)。
(三)委托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增设按贷款主体行业分类相关指标,并在受金融机构委托发放给房地产业的委托贷款下增设金融机构分类相关指标(附件3)。
(四)根据《绿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印发),修订绿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