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公司章程
标准公司章程范本(精选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章程的地⽅越来越多,章程起着规定组织纪律的作⽤。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章程吗?以下是⼩编收集整理的标准公司章程范本(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标准公司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为适应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后即成为独⽴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
第三条公司名称: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民币:xx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程作业分包;建筑施⼯材料销售。
第三章股东
第⼋条股东的名称
1.xx
住所:xxx
2.xx
住所:xxx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式和出资额
1.xx出资额为xx万⼈民币,占总资本xx%, xx出资额为xx万⼈民币,占总资本xx%。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条股东的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时⾜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额存⼊准备设⽴的公司在银⾏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业产权、⾮专利技术或⼟地使⽤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续;
4. 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 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 公司股东之⼀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形成单⼀股东(独资公司);
4.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及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会
第⼗三条股东会为公司的最⾼权⼒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四条股东会的⾸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例⾏使表决权。
第⼗五条股东会⾏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针或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执⾏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执⾏董事的⼯作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
8. 对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发⾏债券作出决议;
10.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 对公司合并、分⽴、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 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条股东会的议事⽅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当每处元⽉份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前将会议⽇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执⾏董事召集,执⾏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职权时,由执⾏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4.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 除法律、法规、章程有时确规定外,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分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名执⾏董事,执⾏董事xx为公司的法定代表⼈。第⼗⼋条执⾏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作;
2. 执⾏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的⽅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案;
7. 拟定公司合并、分⽴、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决定其报酬事项;
怎么新公司注册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劳动⽤⼯制度
第⼆⼗四条依照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五条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三⼗⼀⽇,每⼀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 资产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第⼆⼗六条在每⼀会计年度终了15⽇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列⼊公司法定公积⾦,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百分之⼗列⼊公司法定公益⾦。公司法定公积⾦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条法定公积⾦不⾜弥补上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和法定公益⾦之前,应当先⽤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九条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第三⼗条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法定公益⾦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例进⾏分配。
第三⼗⼀条公积⾦⽤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公司⽣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第三⼗⼆条提取的法定公益⾦⽤于本公司职⼯的集体福利。
第三⼗三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会计账册,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名义开⽴账户存储。
第三⼗四条公司所有员⼯实⾏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五条公司辞退职⼯或者职⼯⾃⾏辞职,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条款执⾏。
第七章终⽌与清算
第三⼗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终⽌;
1. 营业期限届满;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需要解散;
4.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5. 因不可抗⼒发⽣导致公司⽆法继续经营;
6. 依法宣告破产。
第三⼗七条公司依前条1、2、3、5项⽽终⽌的应在⼗五⽇内成⽴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公司依前4、6项被撤消、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员成⽴清算组,进⾏清算。
第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使下列职权:
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3.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
4. 清缴所⽋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6.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
第⼋章附则
第四⼗⼀条公司企业法⼈营业执照签发⽇期为公司成⽴⽇期。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20xx年5⽉20
⽇⾄20xx年5⽉20⽇⽌。
第四⼗⼆条股东会的决议及公司规章制度均视同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第四⼗三条本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或者与登记机关核准后的登记事项不⼀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xx劳务有限公司
xxxx年xx⽉xx⽇
标准公司章程2
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经营⽅向、财产状况、股东情况等事项,⼀经订⽴,即对公司及公司组成⼈员具有法律效⼒。
第⼀章总则
第1条为维护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组织和⾏为,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式(或募集⽅式)设⽴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股票。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5条公司住所为:成都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民币________万元。(注:采取募集⽅式设⽴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7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 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注: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
第9条公司由____名⾃然⼈和_____个法⼈发起设⽴(注:或募集设⽴)。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017年新公司章程2017年新公司章程。
第10条本公司章程⾃⽣效之⽇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的⽂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级管理⼈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级管理⼈员。
第11条本章程所称其他⾼级管理⼈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第⼆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12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企业的经营管理⽔平和核⼼竞争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化的繁荣与发展
第13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股份
第⼀节股份发⾏
第14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15条公司发⾏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16条公司股份的发⾏,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17条公司发⾏的股票以⼈民币标明⾯值,实⾏等额划分,每股⾯值⼈民币⼀元。
第18条公司发⾏的股份,由公司统⼀向股东出具持股证明。
第19条公司发⾏的普通股总数为________股,成⽴时向发起⼈发⾏_______股,占公司可发⾏股总数的_________%。(注:募集设⽴由发起⼈认缴公司应发⾏股份_________万元,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_________万元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_________ 万元)
第20条发起⼈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股份额、出资⽅式、出资时间
第⼆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21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下列⽅式增加股本:
(⼀)向社会公众发⾏股份;
(⼆)向所有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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