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合作协议书〔精选15篇〕
快递合作协议书〔精选15篇〕
快递合作协议书 篇1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誉且良好的合作根底上,为方便结算,经乙方考察,特为甲方提供月结款项及快递运输效劳,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代理快件范围: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航空局有关运输平安要求,必须不违背国家禁运物品的有关规定,如被机场安检部门或海关有关执法部门查出的所有一切后果由甲方承当。
2、乙方不接收易燃、易爆、腐蚀、液体、粉末、食品、军货武器、药品、光碟及邮政法规定不能寄递的物品。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快件时,应免费提供所需包装物料和专用运单,并向甲方交付运单留存联,以便甲方查询。
2、乙方有权决定所承运快件的出运途径及航班,尽可能安排最快方式出运,自取件日起三个月内,甲方询问所发快件的递送情况时,乙方应及时提供免费跟踪查询效劳。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开具发票/账单。
4、签订协议书后,乙方根据甲方寄件通知申请,安排外勤操作业务员按公司正常效劳标准〔但至少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当日的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收派件效劳。
5、乙方收到快件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以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货物可以顺利运达目的地。乙方应做好货物离港信息跟踪,并及时通知甲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按乙方规定的统一包装标准。
2、甲方应保证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杜绝任何形式,包括直接或间接的国际快递代理性质的委托行为。所有委托均系出于本公司自身经营中的商业需要或其他需要而作为最终的发件人而委托乙方。
3、甲方应严格按照快件的发运特点和要求,提供正确、完好、文字明晰的收发件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收发件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地址、  号码;对于包裹类快件,须提供货运物品品名、真实价值及国内外有关机构所需要的一切单据〔如商业或形式发票、外汇核销单、原产地证书等〕,以便乙方为甲方正常运输及甲方收件人顺利清关。
4、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有误或不明晰致使快件延误或无法送达收件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包括无法顺利清关而产生的退件运费和清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当。
四、出口及结算方式:
1、出口预付定价及结算方式
1〕假设甲方要求采用出口快件预付结算方式,乙方将按本协议所附之价目表所载之当时有效的运价、TNT/DHL网站所公布的现时有效的燃油附加费以及特定地区特别派送费与乙方结算,因出口物品产生的有关报关和其他各种政府规定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支付或提早转交乙方代为支付。
2〕乙方在签订协议一年内不能随意变更投标时确定的价格,如遇价格变化,应提早跟甲方商量,确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鉴于甲方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本协议每月结算一次。
货物运出后,乙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将前月运费发票/账单送至甲方。假设甲方对乙方的发票/账单有异议,应在签收日起的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便甲方核实。否那么视为甲方承受乙方发票/账单的内容。
甲方在实际付款前已从乙方获得发票的,该发票不能作甲方已付款的凭证。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发票/账单日起的天内以现金、支票、转账或其他未定方式付清款项。
发国外快递2、乙方向甲方收取运费时,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的发票及快递账单,否那么甲方有权拒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货物未在乙方效劳范围内或客户签收后,所发生的任何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货物在乙方效劳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如延误〔超过附录价格表中承诺的时效2个工作日以外;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未及时取件或者操作失误却未跟甲方说明确认而造成的延误、货物运输途中乙方没有及时向甲方反应快件的异常信息;不包括货物因航班落货、出口时海关查车延误、目的地海关清关的时间及战争或自然灾然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货损、货差、受潮、丧失等,假设货物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货物没有保险的,乙方将按照《华沙公约》有关规定理赔,文件每票最高20美金。包裹类快件按甲方提供商业〔形式〕发票的海关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票快件最高赔偿不超过100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