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顶名协议
甲方: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地: 身份证号:
乙方: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地: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所购车辆顶名在甲方名下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顶名事项
乙方为保留原有车牌号,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所购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家庭用车辆顶名在甲方名下。乙方用于顶名的车辆为 牌小汽车,发动机号码为 ,底盘号码为 。上述车辆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规税、费用的承担
顶名期间,由乙方全部承担该车辆发生的各项规税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车船税等费用;(上述规税费用由甲方协助代收代缴,代为办理相关手续。)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无法及时缴纳
有关规税费用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
三、车辆维护管理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等,并及时对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投诉及事故处理
乙方车辆顶名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甲方为此支出的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顶名期间,如乙方被他人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因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五、保证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 元的保证金。乙方同意甲方保管保证金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在乙方无违约情形并在本协议书因满足解除条件或车辆不再继续由甲方顶名 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乙方违约时,保证金视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六、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车辆保险费用 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逾期缴纳车辆规税费用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转租、转借车辆或甲方提供的证照的;
3、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4、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
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通知形式直接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权直接收回甲方提供的有关证照。
甲方解除协议或终止履行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对乙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应当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师的代理费用等。
七、其它约定。
1、乙方所购车辆顶名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帐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时退还乙方。
2、乙方车辆顶名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车辆到使用年限、交通事故报废或者乙方转让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4、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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