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支范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支范围》
    一、列支范围
    1. 保养费用:包括车辆定期保养、更换机油、机滤、汽油、机油滤清器、驱动皮带、空气滤清器、燃油滤清器、刹车片、刹车油、节气门碳等,以及因更换以上配件而支出的劳务费等。
    2. 维修费用:包括车辆突发故障产生的维修费用以及因更换配件而支出的劳务费等。
    3. 过路费:根据实际驾驶路程,支付实际的过路费用。
    4. 能源消费费:支付实际使用的能源费用,如汽油、柴油、天然气等。
    5. 车辆保险费:支付实际的车辆保险费用。
    6. 缴纳交通违章:支付实际缴纳的交通违章。
    7. 车辆年检费:支付实际车辆年检及其他政府检验费用。
    二、列支费用的报销原则
车辆保险费用    1. 必须是实际使用的费用,符合有关规定的支出才可列支;
    2. 列支的费用应当严格按照填写报账单要求记载,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3. 具体列支的金额应当严格按照市场价格计算;
    4. 支出的费用应当合理合法,不得挪用其他用途,也不得提供其他非本单位行为人享受的津贴或者超过合同约定或者相关规定的费用;
    5. 支付的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的发票开具规定进行,除正常用车费用外,其他费用均要以发票形式出具,以利于后期的审计工作;
    6. 支付的费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