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报废年限标准
汽车报废年限  固定资产分类名称
  折旧年限(年)
  备注
  一、通用设备
   
   
1.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5
计算机、网络设备、终端设备、存储设备等
2.办公设备
5
电话机、传真机、摄像机、刻录机等
3.车辆
8-10
载货汽车、牵引汽车、乘用车、专用车辆等
4.机械设备
10-15
锅炉、液压机械、金属加工设备、泵、风机、气体压缩机、气体分离及液化设备、分离及干燥设备等
5.电气设备
5-10
电机、变压器、电源设备、生活用电器等
6.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
10-15
7.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5-10
8.仪器仪表、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5
9.其他通用设备
5
1.探矿、采矿、选矿和造块设备、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设备、石油和化学工业专用设备、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
10-15
2.电力工业专用设备、核工业专用设备、航空航天工业专用设备
20-30
3.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专用设备
10-20
4.医疗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专用仪器仪表
5-10
5.公安专用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
5-15
6.其他专用设备
5-15
三、家具、用具、装具
10-15
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