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来了贫困⼈⼝识别标准如何划分?
为了农村尽快脱贫致富,让精准扶贫更加有效地发放,关于贫困⼈⼝的识别就显得⾮常重要。那么些,它们是如何划分的呢,标准是什么,我们⼀起来看看吧。
贫困⼈⼝识别标准。贫困⼈⼝以户为单位整户纳⼊。对象的“认定标准”是逐年提升延展的,如从2014年以单纯收⼊上限为标准,以后逐年逐步增加它附加条件,⾄2017年标准是“收⼊+两不愁、三保障+饮⽔困难”等。
1、2014年标准。以省2013年底农民年⼈均纯收⼊,作为扶贫对象的识别标准,并附加了“⼋不评、⼋优先”条件(“⼋不评”:即1、因赌博、、好逸恶劳等原因致贫且屡教不改的户不评;
2、县城或集镇购置或建有门⾯及住房的户不评;
3、拥有⾮⽣活必须的⾼档消费品不评<;如机动车、空调等>或⼤中型农业机械、运输⼯具的家庭<;赠予的除外>不评;
4、长期不在本地居住⽣活<;含外出打⼯>⽆法取得联系的户不评;
5、家庭成员有⾃费出国的户不评;
6、长期雇佣他⼈从事⽣产经营活动的户不评;
7、现任村⼲部不评<;特别困难的户除外>;
8、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是国家⼯作⼈员的不评。“⼋优先”:即1、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开发,有强烈发展愿望的贫困家庭;2、计划⽣育模范的贫困家庭(独⽣⼦⼥家庭、两⼥结扎家庭等);3、⽣存环境恶劣亟待搬迁的贫困家庭;4、有⽴功退伍军⼈的贫困家庭;5、有⾼中、⼤学,<;含中职、⾼职>在读学⽣的贫困家庭;6、因病伤、灾害等突发变故致贫的贫困家庭;7、相信科技、不搞迷信,能够坚持勤劳致富的贫困家庭;8、能够积极履⾏村民义务且表现突出的贫困家庭)。
2、2015年标准。国家扶贫标准2800元(以后按逐年6%-10%左右⽐例增长,预计到2020年在4000元以上)。2015年11⽉19⽇按照统⼀要求,开展了“五看五定”⼤核查⼯作,统⼀了“七进、⼋不进”标准(“七进”即凡具有下列情况之⼀的优先作为贫困对象:⼀是居住在危房、⼟房且为家庭唯⼀住房,不适合⽣存的农户;⼆是因⼦⼥上学返贫的农户;三是家庭成员长期患开⽀较⼤的慢性病、⼤病,主要劳动⼒因⾝体、年龄等原因⽆法外出务⼯的农户;四是低保户、五保户和不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鳏寡孤独农户、单亲家庭;五是家庭主要劳动⼒死亡,只有⽼⼈、妇⼥、未成年⼈的家庭;六是因灾、因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家庭;七是因残致贫的农户。“⼋不进”即凡具有下列情况之⼀的不得作为贫困对象:⼀是家庭成员<;含已分家⽴户的>有⼈在⾏政事业单位⼯作属财政供养的农户;⼆是村⼲部家庭没经过上级组织认定的;三是家庭拥有楼房,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农户;四是家庭成员拥有消费性⼩轿车的农户;五是家庭拥有⼯程机械及⼤型农机具从事有偿经营服务的农户;六是长期雇佣他⼈从事⽣产经营的个体经营户,经营公司的农户;七是⼦⼥完全具备赡养能⼒,分户居住且⽆慢性病、⼤病的农户;⼋是举家多年在外打⼯不归的农户。若有特殊困难,经众评议,村委会上报乡镇研究决定,可纳⼊建档⽴卡对象)。
3、2016年标准。国家扶贫标准2855元。2016年8⽉24⽇,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对贫困⼈⼝⼜附加了“九条”识别负⾯清单(即:①在城镇购置商品房或异地⾃建<;购买>住房的;②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且能正常使⽤的家⽤⼩汽车、⼤型农机具<;赠予除外>的;③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企有固定⼯作和稳定收⼊的;④私营业主和股东的;
⑤连续性缴纳住房公积⾦、社保费和领取养⽼⾦基数⾼的;⑥现任村两委主职⼲部及其家属的;⑦家
庭成员具有劳动能⼒,⽆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的,不履⾏赡养义务的;有赌博、、好逸恶劳、家庭不和谐等⾏为之⼀的;⑧家庭承包耕地常年抛荒、流转、委托或长期雇⽤他⼈从事⽣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两年以上未回来居住的;⑨对众有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或众举报其不符合扶贫对象情形的。对虽有上述情形,但因特殊情况,经综合衡量,未达到“⼀有两不愁四保障”标准,⽣活仍确处于贫困线之下,需保留其贫困⾝份的,须经村两委和驻村⼯作队集体研究,村民代表⼤会同意,公告公⽰后,按程序申报乡镇⼈民政府核查,报县级扶贫攻坚领导⼩组审批,并经县、乡⼈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可以采集信息录⼊系统。但属于该清单中⼀、三、四、六、⼋等⼏种情况的,必须坚决剔除,绝对不允许保留)。
4、2017年标准。国家扶贫标准2952元,参照贫困⼈⼝动态管理要求进⾏,以“收⼊+两不愁、三保障+饮⽔困难”为标准。同时,2017年8⽉份起,我县开展了以“⼤数据”核查整改为主的动态管理⼯作,更进⼀步明确了“户籍问题、⼯商登记、有房、有车、三类⼈员、⽼⼈问题”等识别⼝径(即:①户籍问题。以“户⼝本+实际共同⽣活”为依据。户⼝本信息以2013年12⽉31⽇前为截⽌时限,整户纳⼊时严禁拆户并户,贫困⼈⼝实⾏⼀处登记制。户籍地与实际⽣活不相符的,以实际⽣活为准(同⼀⼈属之配偶或之妻关系的⽅为认定条件)。②⼯商登记。以“实体+经营状况”为判断标准,即经济收⼊符合贫困线标准的,作为贫困对象认定;③有房、有车。2013年12⽉31⽇前虽有房、有车<;基本⽣产⽤车>,但有其它困难因素,可作为贫困对象识别。贫困对象直系亲属有房、有车,以纳⼊时间为限,以“
共享收⼊”为标准进⾏识别。④三类⼈员。贫困户家属或直系亲属有财政供养、基层站所⼈员,不能作为对象纳⼊。直系亲属在纳⼊初期未形成“共享收⼊”事实的,可以纳⼊;村⼲部⽆特殊困难,不得纳⼊贫困对象。确实因突发变故等特殊情况,需经民主评议、乡镇党委政府审核等程序认定后纳⼊。贫困户直系亲属有村“两委”⼲部的,应区别共同⽣活、共享收⼊事实,进⾏认定。⑤⽼⼈与⼦⼥共同⽣活的情况。⽼⼈与⼦分居事实以纳⼊初期时间为准,⼦⼥是贫困对象或个别⼦⼥有赡养能⼒的,⽼⼈可作为评议认定对象,并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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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贫困⼈⼝识别程序。按照“两公⽰⼀⽐对⼀公告”程序进⾏。村评议时,以村民⼩组评议的,评议⼈数不低于10-15⼈。以村为单位评议的,评议⼈数不低于25⼈,评议以票决形势进⾏逐户评定,根据得票⾼低对得票数不能过半的对象不能作为贫困对象上报,公⽰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天。
低保评定标准:
1.经核算,家庭⽉⼈均收⼊低于360元的,经民主评议,档案资料程序严格规范的整户纳⼊。
2.经核算,家庭⽉⼈均收⼊在360-540元的低收⼊家庭,可将其中重病、重残对象单独纳⼊。重残单独纳⼊的必须有残疾证复印件,且残疾等级必须达到重残标准;重病单独纳⼊的,不能光有病情证明、检查报告等,还要有住院记录、农合报销发票复印件(所花费⾦额要达到⼤病保险起付线,才能认定是重病)。
五保评定标准:
1、年满60周岁(1957年12⽉31⽇前出⽣)农村⽆法定赡养⼈、法定赡养⼈⽆赡养能⼒的⽆固定收⼊来源且收⼊来源低于最低⽣活保障标准的孤寡⽼⼈。
2、未满60周岁的患重病、重度残疾⼈(⼆级以上残疾证明、患重病要有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病情证明。)对象且⽆
2、未满60周岁的患重病、重度残疾⼈(⼆级以上残疾证明、患重病要有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病情证明。)对象且⽆稳定收⼊来源和⽆法定扶养(赡养)⼈、法定扶养(赡养)⼈⽆赡养能⼒;
3、⽆法定扶养⼈,法定扶养⼈⽆扶养能⼒的未成年⼈。
关于精准扶贫公⽰情况:新纳⼊精准扶贫对象及每年动态调整情况已严格按要求在村委会公⽰7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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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五保公⽰情况:每季度动态调整情况均严格按要求在村委会张贴公⽰7天以上;每年年终低保、五保享受情况,由县民政局统⼀制作公⽰展板,已分别在镇政府、村委会公⽰栏公⽰7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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