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清远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
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9〕1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19〕19号)精神,依据《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落实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培养学生技术核心素养,提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强调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测试相结合,突出学科思想方法、核心素养和动手能力的考核。
(一)实践性原则。突出学科“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主要特征,立足实践,注重学生动手操作,彰显技术意识、工程思维、创新设计、图样表达、物化能力五个方面的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学生探究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
(二)过程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在学业质量水平划分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评测,既关注学生技术知识掌握、实践技能习得、技术作品形成等,也关注学生技术思想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情况,还关注学生技术学习活动中技术经验的积累、原理的应用、方法的融合、设计的创新、技能的迁移、文化的感悟等,注重学生技术思维的形成和发展。
(三)公平性原则。坚持公平公正,考试标准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主动接受监督。
三、考试内容和方式
(一)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必修模块课程《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全部内容,各水平要求参照学业质量标准相关表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教材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8〕213号),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按照《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2003版)》要求进行。
(二)考试方式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分为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和实操测试两部分。其中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主要测试学科基本素养知识。实操测试部分主要由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综合表现、技术作品制作以及创新实践能力(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实践类比赛加分)四部分构成,其中技术作品制作部分由学生以
2018广东高考个人或团队形式完成1-2件有代表性技术作品,相关材料及作品作为技术作品制作成绩认定的主要依据。实操测试部分参照《清远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建议表》评定,其中出勤成绩占20%,综合表现成绩占20%,技术作品制作成绩占45%,创新实践能力成绩占15%。
四、考试对象和时间
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均应参加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学生首次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安排在第4学期末,有特殊情况需补考的,补考安排在第5学期末。实操测试评定安排在模块修习结束后进行。
申请同等学力人员只参加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
五、考试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终结性测试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提供试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考试成绩呈现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为:实操测试部分成绩×60%+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部分成绩×40%。考试总成绩呈现方式为“合格/不合格”。
考试不合格的,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可根据考试安排参加补考。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分项如实记录。
申请同等学力人员以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成绩认定“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安排参加补考。
七、免考、缓考及其他特殊政策
因病、残等确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加相关测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须持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明或县(市、区)级以上人民医院
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学校汇总报县(市、区)教育局核准,再报市教育局复核。免考学生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成绩认定为“免考合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全的考试应急预案。各学校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校高中学生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过程性评价实施细则,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定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加强教学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要从实际出发,保证通用技术必修课程教学所需专业教师队伍、技术实践室、技术试验室建设,配备必要的工具、材料、设备、软件、模型及安全用品等教育装备,配备专业报纸期刊、图书资料、数据库资源等,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
程授课时间,确保开齐开足通用技术课程。各学校可在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根据需要自主开展选修课程。
(三)建立结果公示制度。各学校在校内公示学生测试结果,学校在公示相关信息时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将设立和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做好教师培训。各校要积极组织参加通用技术教师专业化提升研修活动,专题开展教师校本培训,提高教师技术教育专业化能力。
本办法自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试点,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清远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过程性评价建议表          2.清远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定
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