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及费用知识
关于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及费用知识
1.签署确认书 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2.评估 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 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 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 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 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 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5.出新房产证 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20xx-12-18
一、私房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为:
(一)私房转移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 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发证窗口验件、领证
(三)私房交易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住宅6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双方50%,按实际转移部分计算。
2、登记费:购房人交纳①住宅:80元/套;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 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契税:购房人交纳①住宅:个人购买普通住房(144㎡以下)按交易额的1.5%交纳,非普通住房(144㎡(含)以上)按交易额3%交纳;单位购买按交易额的3%交纳; ②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按实际转移部分计算。
4、营业税及附加:卖房人交纳①普通住房(144㎡以下),转让时不足5年,按交易额的5.55%交纳,超过5年,免征营业税及附加;②非普通住房(144㎡(含)以上),转让时不足5年,按交易额的5.55%交纳,超过5年,按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差额的5.55%交纳。
5、个人所得税(或纳税保证金):卖房人交纳,住房转让时不足5年按下列方式交纳①能
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适用税率2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住房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②不能提供住房原值凭证,按转让住房收入额的1%交纳。住房转让时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住房的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者,按照购房金额多少,相应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出售原住房缴纳的纳税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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