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车间烘干窑巡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职责
1.1配合窑中控岗位对炭材赫子铭发声明储仓进行补仓工作。
1.2定期检查并填写灭火器和消防栓检查表。
1.3输送线及窑本体每2个小时巡检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情况及运行参数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1.4每4小时通知中控岗位将缓冲站振动筛切换一次,然后检查筛板是否破损,压条是否松动脱落。
1.5定期清扫本岗位环境卫生,做好设备保洁工作,做到无油污、无积灰,设备见本。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联系检修岗位进行处理。
1.6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工作票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制止其施工。一切外来身份不明人员禁止进入生产现场。
1.7负责窑本体除尘器焦灰仓卸灰及气体输送工作。
1.8负责缓冲站焦粉仓卸灰工作。
1.99配合中控岗位做好现场开停车操作。
2本岗位工艺指标与操作指标一览表
序列 | 工艺指标 | 单位 | 设计值 | 控制范围 |
1 | 氮气压力 | MPa | 0.4-0.6 | 0.4-0.6 |
2 | 炉膛温度 | ℃ | ≤1100 | ≤1000 |
3 | 出口温度 | ℃ | ≤700 | ≤700 |
4 | 尾气温度 | ℃ | ≤180 | ≤160 |
5 | 炉压 | Pa | <0 | -60-0 |
6 | 增压风机出口压力 | Kpa | <16 | 雄浑的意思9-13 |
3中间产物和本岗位成品的质量标准和规格
中间产物:CO2经窑本体除尘后排空
干炭材质量标准:纯焦炭生产时,含水量≤1%。
掺兰炭生产时,含水量≤1.5%。
4原辅材料和其他材料规格、性能
4.1沸腾炉辅助材料:干木柴,中粗沙,柴油,棉纱。
4.2燃气炉辅助材料:罐装液化气。
4.3燃料电石炉气
炉气成份 | 平均(%) | |
1 | CO | 60-85 |
2 | CO2 | 8 |
3 | H2 | 6 |
4 | N2 | 17-23 |
5 | O2 | - |
6 | 低位热值: | 2400kcal/Nm3 |
7 | 温 度: | ≤50℃ |
8 | 含尘量: | ≤50mg/Nm3 |
9 | 湿 度: | 干燥 |
10 | 热值波动要求 | 24h波动≤1% |
4.4原料焦炭接收标准:
固定碳≥84% 全水分≤10% 挥发份≤1.8 灰份≤13.5%
干燥基全硫≤0.8% 粒度≤10㎜占比 ﹤5%
粒度10-30㎜占比 ≥90%
粒度≥30㎜占比 ﹤5%肥猪价格
4.5原料兰炭接收标准:
固定碳≥84% 全水分≤17% 挥发份≤1.8 灰份≤8.5%
干燥基全硫≤0.5% 磷含量≤0.024% 粒度≤18㎜占比 ﹤5%
粒度18-40㎜占比 程媛媛≥90%
粒度≥40㎜占比 ﹤5%
4.6接收标准根据公司规定同步变更。
5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图,本岗位和上、下游工序的关系
5.1工艺流程图
详见附录一
5.2本岗位和上、下游工序的关系
5.2.1上游工序:斗轮堆取料机和车机炭材输送工序,为炭干窑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湿炭材)。
5.2.2下游工序:配料站,输送至电石炉,提供电石车间生产使用。
6生产操作方法与要求
6.1开车
6.1.1开车前的准备
6.1.1.1做好开车前的联系准备工作
(1)联系分析工对炭材初水分进行检测分析,并做好对干炭材进行检测分析的准备。
(2)准备好生产运行记录表及交接班日记。
6.1.1.2检查开车所需工具
e代驾(2)确认开车所需防护器具(CO报警仪、正压式呼吸器)到位。
6.1.1.3检查安全环保设施
(1)确认岗位员工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确认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齐全到位。
6.1.1.4检查动力电系统:确认所有设备已送电。
6.1.1.5检查循环水系统:确认冷却循环水系统无泄漏点且流量正常。
6.1.1.6现场主体设备的检查确认正常。
6.1.2正常开车和系统开车操作
6.1.2.1燃气炉
6.1.2.1.1燃气炉开炉点火操作规程:
6.1.2.1.1.1点火前检查确认:煤气压力,增压风机后煤气压力应符合燃烧器的压力9-13kpa。
6.1.2.1.1.2通知中控岗位以5Hz启动引风机助燃风机,启动后逐步增加频率至炉膛负压达-60Pa左右,对炉膛吹扫5-10分钟。吹扫完成后,引风机频率调至10Hz、助燃的频率调至5Hz,保持炉膛负压在-40-0Pa。
6.1.2.1.1.3炉膛吹扫的同时,巡检岗位人员对煤气管道进行吹扫。打开煤气管道放散阀,通入氮气吹扫5-10分钟,将管道内空气用氮气置换出来,然后关闭放散阀。
6.1.2.1.1.4现场连接烧嘴与液化气的管道,将燃烧器上的空气阀门调整开度到5%(即刻度1)位置,人员撤离后通知中控岗位启动增压风机,现场慢慢打开液化气罐上的手动阀门,通知中控岗位准备点火。
6.1.2.1.1.5通知中控岗位按下点火器按钮,同时打开液化气管道电磁阀进行点火操作,烧嘴保持10-15秒的点火状态,若15秒内,中控岗位反馈火焰检测稳定未熄灭,则通知中控岗位按顺序开启燃气调节阀,调整开度到点火位置(实际值10%-14%),开启燃气总阀,待中控岗位确认观察火焰检测器火焰稳定且煤气流量显示正常、炉膛升温正常后(此时若开启燃气总阀后煤气流量显示为0或炉膛温度未上升,则逐步提高燃气调节阀开度,直至煤气流量显示正常、炉膛升温正常),通知中控岗位关闭FM31阀(或现场关闭液化气罐手动阀)。待中控岗位再次确认火焰检测器火焰稳定后,将现场燃烧器的空气阀缓慢开到最大,同时通知中控岗位缓慢的调节助燃风量和燃气量的比例,使煤气在燃烧器内正常稳定的燃烧,炉膛温度缓慢上升到正常生产所需温度(≤1000℃)。
6.1.2.1.2点火不成功的操作:
6.1.2.1.2.1液化气点火若15秒内火焰检测器未检测到火焰,则点火不成功,立即关闭液化气罐手动阀,通知中控关闭液化气罐管道电磁阀,重新对炉膛进行吹扫5-10分钟,分析原因液化气管道是否堵塞、液化气罐是否缺气、液化气手动阀是否损坏、火焰检测器是否故障、电子打火器是否故障,出原因消缺后重新点火。
6.1.2.1.2.2开启煤气总阀后,若中控岗位反馈火焰信号熄灭,则立即通知中控岗位关闭煤气总阀和液化气管道电磁阀并关闭液化气罐手动阀,重新对炉膛进行吹扫5-10分钟,分析气动调节阀开度是否过大、助燃风机频率是否过大,出原因消缺后重新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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