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1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篇1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仓库、车间、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场所、生活设施等进行合理安排,布局要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语牌和安全警告标志。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种作业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请示,方案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二、材料的防火处理
1.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浸泡阻燃剂,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
  三、施工现场防火
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志。施工现场不得堆积大量可燃材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沙箱或其他消防工具。
  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7、严禁在营地运行中,用易燃易爆容器和受力构件进行焊接和切割。
  四、电气防火
  1、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3、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4、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五、消防设施的保护
1、住宅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随意改动防火门。
2.消火栓门周围的装饰材料颜应与消火栓门明显不同。
3.室内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管应采用独立的管道吊架固定。不要借用吊杆做装饰,放在天花板上固定。
  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5.喷淋管道、报警线、接线盒及相关装置应隐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施工现场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自有的,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2、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机械管理人员,对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及检查,保证施工机械安全运行。
  3、对施工现场租赁的塔式起重机、提升机及各种机械设备,出租和承租双方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委托安装单位拆装塔式起重机时,
还应签订拆装合同。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单位资质、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及设备统一编号、检测报告等应一并存档。
  4、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对机械设备应以使用和保管并重为原则,按照“十字方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6、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在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人监护。
  7、施工现场按规范搭设机械设备工作棚,流动设备必须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坚实干燥的地方。
8.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装置应完好,如有缺陷应及时修复。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整或失效的机器。
9、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严禁施工机械超载或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施工机械带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