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与定义
(一)本制度适合本公司承包商的管理
(二)承包商定义
1.本公司的承包商,是指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本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检维修作业、专业服务等工作的团体或个人。
2. 承包商人员,是指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和承包商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
(二)承包商作业范围
1.工程建设: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建设和拆除活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2.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修理以及日常维护保养等。
3.专业服务:涉及本公司生产现场作业的工程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设备调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检测、计量、物料转运、装卸等。
三、职责
安全环保办公室、物资采购中心及发包部门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后勤物业部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车队的供给;物资采购中心负责适用本制度规定的承包商发起承包商管理程序;总经理统筹管理,协调各部门(车间)配合帮助。
四、资格预审
(一)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类别及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
架构及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员工培训情况;安全业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缴纳情况等内容;
(二)安全环保办公室、物资采购中心及发包部门会同其它各部门(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三)安全环保办公室汇总各部门(车间)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承包商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告知、双方的工作范围、安全责任划分、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措施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终止施工特殊条款、考核规定等
(四)承包商应编制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安全环保办公室安全培训教育;
(五)同一作业区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作业活动的,物资采购中心应组织承包
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各承包商应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协调相关工作。
五、作业监督
(一)开工前,安全环保办公室、物资采购中心、发包部门应与承包商召开双方协调会议,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有关要求,并指定双方责任人员或安全管理联系人,确定现场负责人。
(二)发包部门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三)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环保办公室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本公司相关制度;
(四)安全环保办公室应明确和落实现场监督检查的责任部门(车间)和责任人员,以及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承包商作业内制定监督检查的方式、内容、频次、周期和违章责任、考核标准及奖惩规定等要求。
(五)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安全管理评分表》,对作业现场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时,应确认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六)发包部门应为承包商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如:对设备、管线内介质有安全要求的特殊作业采用倒空、隔绝、清洗、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具有能量的设备设施、环境采取可靠的能量隔离措施,对放射源采取相应安全处置措施等,确保满足相应作业安全要求。
六、作业安全风险分析
(一) 安全环保办公室应当组织承包商,根据作业活动情况选择适用的辨识分析方法,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
(二)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
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参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进行辨识。
(三)对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一般采用作业危害/安全分析法(JHA/JSA)进行风险分析,分析内容包括作业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及能量、作业环境、作业范围、作业方式、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等方面。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等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风险分析。
(四)承包商作业,大多涉及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高处、动土、盲板抽堵、断路、射线等危险作业,容易引发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坍塌、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必须全面准确辨识分析,不得遗漏、误判和有偏差。
七、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一)安全环保办公室、发包部门应当组织承包商,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从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工程技术措施,包括: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进行屏蔽或隔离,对施工工艺及设备设施进行安全设计和优选,消除或减弱作业危害,机械化作业替代人工作业,报警和警示,监测监控等。
(三)管理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作业程序、安全许可、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管,对承包商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等。
(四)培训教育措施包括:本公司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专项安全培训和安全措施交底等,承包商对其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培训。
(五)个体防护措施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绝缘鞋、空气呼吸器等,配置应满足《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 39800)的要求。
(六)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承包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
八、施工中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