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总经理
1)严格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是公司的第一责任人。
2)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批准安全生产的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和保证措施。
3)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项目经理签订包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的《项目经理部目标责任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1)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规定,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计划,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领导者和责任者。
2)组织建立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结合生产特点和安全形势,安排职工安全教育的技术培训。
4)按规定每年组织“建筑施工安全资格审核认可证”的申办。
5)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突出对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的审核。
6)定期主持和督促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
7)组织对因工伤死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交流会,抓好正反典型事例分析,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3)公司质安部
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3)组织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及检测工作。
4)参与分包商选择过程中的安全资质审查,并审查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的条款。
5)监督项目贯彻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协助项目组织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检查项目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和取证、换证工作。
7)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安全抽查,纠正违章,督促整改,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8)加强安全系统的业务管理,指导项目安全主管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业务系统会议,研究工作,交流经验。
9)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收集有关安全管理信息,拓展安全管理业务渠道。
10)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验证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
1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季度考核。
(4)公司物资部
1)对自有和租赁的起重设备、等大型机具设备的安全使用负管理责任。
2)设备管理专职人员定期检查机具设备的使用及其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并督促项目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3)建立公司设备档案,对设备应及时组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报废处理,发现并制止设备带病运转或超期使用。
4)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及零部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各种资料齐全,经过入场检查验收方可交付使用,退库时应进行检修、保养。
5)督促做好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制止违章作业。
6)对新设备及技术革新机具,编制安全操作技术措施,配合项目做好技术交底。
7)经常对职工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落实仓库的防火、防盗和危险物资储存的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8)参加机械、设备及材料方面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5)公司技术部
1)贯彻安全标准和规范,从技术上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负责。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技术交底时,把安全技术措施做为重要内容之一,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针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的施工方法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
(6)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必须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资质证方可上岗。
2)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4)在生产管理人员中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5)做好对分包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确保分包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签订分包合同时,要明确分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标和CI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
6)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
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7)督促或组织项目的有关人员每旬(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
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9)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7)项目副经理
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指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责任工程师、分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
3)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分包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5)每旬(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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