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线路安全管理制度1
    本制度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司属各部门,也适用外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申报。待批准后,方可架设。
    2、生产技术安监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4、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部门负责拆除。
    5、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裸露部分。
    6、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
    7、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破、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8、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地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线路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临时接用380/220v电力,照明线路、电气临时接线安全管理。
    3术语
    无
    4职责
    4.1公司生产制造部负责归口管理本程序。
    4.2生产制造负责本公司的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5.管理内容
    5.1管理原则
    5.1.1接用临时线路,必须事先由使用单位填写《电气临时接线申请单》,说明理由、起止时间、接用地点、接线方式、容量及负责人姓名,经公司生产制造部电气主管审批同意,检查合格后方可由电工接用。未经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私自接用临时线,违者将追究其责任。
    5.1.2对临时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制度(立项消项),指派维修电工经常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1.3临时线和设备的'架设、维护、检查,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必要时委托供电单位协助。
    5.2临时线接用范围
    5.2.1基建施工和搬迁现场。
    5.2.2设备故障处理、检修及紧急抢救救灾现场。
    5.2.3短时间的工艺调整和新产品试验及其它类似临时性用电。
    5.2.4除上述外凡未按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接用的用电线路,均视为临时用电线路。
    5.3接用期限与审批权限
    5.3.1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不得超过15天,特殊情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5.3.2临时用电线路须生产制造部电气主管、安全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派电工接线并负责维护。
    5.3.3临时线使用到期,必须及时拆除。如须继续使用必须提前两天补办延期使用审批手续,延期使用累计不得超过三个月。
    5.3.4临时线在午休和下班后,必须断开电源,复用前需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使用。
    5.4临时线路的技术要求
    5.4.1临时线应沿墙或悬空架设。悬空架设距离地面高度:户内不低于2.5米,户外跨越人行道不低于3.5米,跨越通车道路不低于6米,与设备、管道、门窗的距离应大于0.3米,严禁直接搭在树上、脚手架、钢梁或金属结构件上面。
    5.4.2临时线必须使用外表无破损、绝缘良好的电线,其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电线必须与负荷相匹配。
    5.4.3特殊情况必需在地面敷设时,应使用yhq或yhz型橡套电缆线,同时加以可靠的保护,通过过道还须穿铁管保护。
    5.4.5临时线始端须装有总开关,每条分路应设置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位置离地面1.5米以上,室外要安装在有防雨条件的铁皮箱内。
    5.4.5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接用临时线。
    6相关文件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7记录
    无
    8附录
    电气临时接线申请单
    附加说明
    本程序由生产制造部提出
    本程序由杨国新起草
    本规程由徐玉银陈道锋林斌会签
    本程序由张桂才审核
    本程序由陈勇批准
    本程序由生产制造部负责解释
    线路安全管理制度3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申报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及程序:
    1、固定场所、车间、办公场所因临时性生产或其它需要用电时,必须由使用部门事先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及同意后,由申请使用部门凭审批单指派电工安装(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审批单安装)。
    2、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严格按照《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
    3、安装使用部门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标准的'临时线,有权禁止使用。
    4、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到期立即拆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安装中涉及到其它审批规定,必须另行申请审批。
    6、正常生产、办公用的电气设备、照明一律不准装设临时线路。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
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
    10、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1、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不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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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维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考核。
    3、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接地电阻测验,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测验。
    5、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的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6、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7、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统一归档。
    8、现场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使用五芯vc型500v橡套电缆。
    9、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
    10、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电流动作时间配合,有分段分级保护的'功能。
    11、同一电源系统中,应采用同一保护法,即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12、施工现场和宿舍严禁使用电炉。
    13、正常生产办公用的电气设备,照明一律不准装设临时线路。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5、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
    16、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20某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7、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不符合jgj46-20某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线路安全管理制度5
    1、设置目的
    低压电气线路的临时线肩负着企业电能传输临时用电部位的重要任务,它既不属于电管部门管理,又容易被企业所忽视,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临时线路敷设方式复杂,且无正式设计,受安装者的技术素质影响较大,同时,受风吹、雨淋、日晒、腐蚀、撞击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大。为此,特设置本项目。
    2、适应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企业所管辖范围内(含生活区和外包建筑工地)的低压配电室(或开关)出线端至用电场所的动力、照明箱、柜、板进线端之间的电气线路(临时线路)。
    3、内容要求
    对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路)考评查证时,可首先查阅工厂的管理制度,电气系统的技术资料。
    3.1要有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
    3.1.1申请项目应符合临时接线管理规定。
    3.1.2申请项目的内容和审批手续必须完整,包括临时线装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和审批部门的`批准意见、准用日期等。
    3.2使用绝缘良好、并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线装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橡套软线,而且要求截面能满足负荷要求,其截面按“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的相关内容查证。
    3.3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线敷设方式可沿墙、架空或敷在地面。沿墙架空敷设时,其高度在室内应大于2.5米,室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米;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等的距离应大于0.3米;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