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冯至叙事诗《蚕马》
冯至1925年著的《蚕马》一诗,见录于北新书局1927年版《昨日之秋》集,是被朱自清誉为新诗中“堪称独秀”的四部叙事诗之一。人们常说冯至小说有诗化的倾向,相对的,这首《蚕马》则是他某些诗歌小说化的一个明证。《蚕马》之故事原型,来自干宝的《搜神记》,冯至在本诗附注里引:
传说有蚕女.父为人掠去,惟所乘马在。母曰:“有得父还者,以女嫁焉。”马闻言,绝绊而去。数日,父乘马归。母告之故,父不可。马咆哮,父杀之,曝皮于庭。皮忽卷女而去,栖于桑,女化为蚕。
废名在《谈新诗》里说:“如果要做新诗,一定要这个诗是诗的内容,而写这个诗的文字要用散文的文字;以往的旧文学,无论旧诗也要,词也好,乃是散文的内容,而其所用的文字是诗的文字。我们只要有了这个诗的内容,我们就可以大胆地写我们的新诗,不受一切的束缚。”这是一段具有真知灼见的文字,它给出了新诗和旧诗的一个重要分界。废名的诗作,都可以证明这个观点。但有一点要注意,就像古诗里既允许有李商隐的《无题》诗,也允许有王梵志的顺口溜一样,新诗也当充分允许了各种形式的存在。倘若不知变通地拿废名的主张
去要求冯至这首《蚕马》,则它很可能是不被承认的。
从第一次读冯至的《伍子胥》始,我便觉得冯至是个富有想象力、生命力,而又很温存的人,文字上具备了极好的把握力和灵敏性,以至于教人觉得,他的小说、他的诗,都不必拿体裁去框限,他只是用一些舒展、优美的文字,来讲述一种情绪、一个故事,冯至的十四行诗向来是令研究者们热心的话题,即便对固定形式怀着否定态度的废名,也不得不承认冯至某些十四行诗取得了杰出成就,甚至要说“十四行体真是有助于诗情了”,然而这并非“十四行体”的功劳,而是冯至自身才华使然,所以废名又说“十四行体是你自己的自由,并非新诗的形式”。也即是说:一个良好的诗人是可以驾御形式的,他可以选择这种或那种来达到艺术的审美效果;但任何形式都不该成为新诗的“规格”,拙劣的作者倘若依照某种体式去写诗,就只能成为被缰绳牵住的马,循着陈旧的老路哼出些陈旧的调子来。
转过来看《蚕马》,就像古代的长篇叙事、咏史诗如《长恨歌》、《圆圆曲》一般,诗歌内容是早就被规定好的。《长恨歌》写明皇和贵妃的离合、《圆圆曲》写吴三桂和陈圆圆的聚散,《蚕马》写少女和骏马的生死盟誓。作者所要做的,是用他的眼睛去看那些记录在野史、传奇里的故事,到他的线索,融入他的感情和思考,以完整这个故事,使它成
为“他自己的”。而这种贯穿始终的个性化要素正是辨别作者水平高下、成就作品艺术审美的最主要的依据和原因。
《蚕马》这首诗,冯至分了三段来书写,每段开头都用了相似的咏叹调,使诗歌的最外层面目是一个青年弹着琴、对心上人歌唱爱情的歌曲,他所唱的乃是个忧伤的、热烈的远古传说:蚕马—女化蚕。这就构成了类似复调小说的框架,叙述者本身是一个故事,他所叙述的故事又与他本身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细读《蚕马》,第一段咏叹如下:
溪旁开遍了红花,/ 天边染上了春霞,/ 我的心里燃起火焰,/ 我悄悄地走到她的窗前。/ 我说,姑娘啊,蚕儿正在初眠,/ 你的情怀可曾觉得疲倦?/ 只要你听着我的歌声落了泪,/ 就不必打开窗门问我,“你是谁?
这个调子在将读者带入遥远时空的同时,也规定了它最初的调。那是个爱情萌生的季节,一切都欣欣向荣,没有一个人不快乐,没有一件事不美好,仿佛有情的都能成眷属。所以即便接下来的诗里,写少女生活在“路上少行车、水上不见船”的“荒远的岁月”里,也
胥字怎么读
不会教人心里真的生出荒芜和苍凉来。冯至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在第一段里便有所表现。原型里“父为人掠去”的情节被更改成了父亲自发的行远,且叮嘱女儿要与“白的骏马”好好做伴——马的颜是冯至加上的,他用想象为我们提供了个非常鲜明的画面,少女和马从一开始就被父亲用手指归在了一起,给读者的感觉是接受父亲叮咛的并非少女一个,同时还有这匹骏马。之后少女眼见田地荒芜、深深思念父亲,她抚摩马鬃,一面问骏马:“马,你可能渡我到海的那边,去寻父亲的笑脸?”一面又思慕若有个“亲爱的青年”,便可以满足她的心愿时,白马的形象也在读者心目中变得丰满起来,将马和青年叠合是很容易、很自然便能在想象里完成的事。直到少女仿佛看见那“含笑的青年”、而骏马也一声长鸣、脱缰而去时,马—青年的形象便算完满了。即是说,虽然被讲述的少女或许不明白忠诚的白马为什么会“投入远远的平芜”,但听歌的少女和作为读者的我们都能猜到原因,因为在我们眼里,白马已不再是个单纯的动物,它(他)具有了人类的心灵,是个“亲爱的”、“含笑的”,充满了生命力、行动力又善解人意的青年,并且深深渴慕着少女。他的爱情无法说给少女知道,只好用行动去安慰和帮助她。在这里,冯至将小说和诗做了很好的融合,他完整地陈述和扩展了小说内容,又使它带上了优美的诗意。使得原先单纯的“兽恋人”情节成为了“无言”的“人相思”,读者也因此对白马有了相当的好感和丰满的认识。另
外,在这里,“母”的形象被省略了。就像冯至在《伍子胥》里,将原型中渔翁和溧阳女死亡的结局都改成了活泼泼、充满和蔼的人情味的持续生存一样,冯至是个不会被文本原貌拘束的人。因为他讲的乃是他“自己”“需要”的那个故事,它首先该打动自己,并为他所接受。显然,“母”的存在会使故事变得不必要的复杂,从而削弱诗歌所要表达的重点;而母那个“有得父还者,以女嫁焉”的承诺,更使故事在很大程度上脱离“爱情”的范畴,而变得像个违背誓言、恩将仇报和终受惩罚的、道德规范的寓言。是以冯至修改了这个重要情节,在他笔下,便连少女也没有许下婚嫁的诺言——这种无奈的利益交换,很显然与冯至心中纯洁的爱情背道相驰。是白马对少女的爱慕令他主动踏上了“寻父”之路,他所不能预知的是,正是这热情和固执导致了他的死亡。
倘若说,第一段“心里燃起火焰”、“蚕儿正在初眠”是恋爱的开始——初恋的话,到第二段,整个世界、歌唱者和歌吟中的白马便都进入热恋期。是以歌者吟咏道:
温暖的柳絮成团,/ 彩的蝴蝶翩翩,/ 我心里正燃烧着火焰,/ 我悄悄地走到她的窗前。/ 我说,姑娘啊,蚕儿正在三眠,/ 你的情怀可曾觉得疲倦?/ 只要你听着我的回声落了泪,/ 就不必打开窗门问我,“你是谁?”
在少女心生忧烦,渐渐地不再做爱情和思念的梦时,爱情和思念都突然来了,就像一副突然出现在眼前的画卷,尘埃由远及近,是白马回了亲人,父女得以团圆。冯至写“父亲吻着女儿的鬓边,女儿拂着父亲的征尘”,写“父亲象宁静的大海,她正如莹晶的明月”,这非但是故事外歌吟者的描述,更像是故事里来自白马眼睛的观察。因为他正在一旁汗水淋漓、正跪在她的床前,饱含深情。他想他是表达了爱意的,而她也该知道他的爱了。悲哀的芽却在热恋时萌生起来,少女或许听不懂白马的话,看不明白他的心,她是个无知者;又或许她能感觉到他,却因为一个外在的、不能更改的原因——他终于不是青年,而是一匹马,便只好用玩笑的口吻和心来回答他。他为她走遍天涯,“整夜地涕泪涟涟”,她却只是拍着“马头”叫他去田里犁地,叫他不要这样癫痴,“提防着父亲要杀掉了你”。这一段,全是冯至想象的创造。他加入了“对话”,但这对话因为马不能言、心又相互隔绝着,便都成了哀伤的独语。外在、客观之于“人”的压迫在此表现得极为明显,冯至之创作远远超越了“女化蚕”原型里含混的、缺乏内心的形象,他填补了文学的心灵空白,并且使这心灵和情感有了特别的力度。倘若说,空间是可以跨越的、时间是可以克服的,那么最根本的——人马之别,又怎样来化解呢?这个矛盾必须面对、但无法消除,对于这一点,歌吟者和读者都非常清楚,除非白马真能变做个王子,否则他对少女的爱恋最终只能毁坏他自己。
白马却像是不知道这一点,外在的阻力反应到他内心,竟使他做出了《西厢记》里张生般的回应:“一些儿鲜草也不咽,/ 半瓢儿清水也不饮,/ 不是向着她的面庞长叹,/ 就是昏昏地在她的身边睡寝。”简直是害起了相思病。实际上,张生形象多次出现在古代才子佳人式的小说、戏剧里,那些暗恋上女主角的书生们,被了高墙大院阻隔,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就一个个睡卧榻上,形容消瘦、奄奄一息了。但若我们只拿白马去比附这些形象,则冯至的《蚕马》也算不得一首杰出的新诗。可贵的是,冯至写出了一个根本区别:白马和少女之间,没有深院高墙!他可以望到她的面孔,他甚至可以在她身边安睡,身体是近在咫尺的,而可悲哀的是心却远隔天涯!白马能到天涯去为少女寻回父亲,却永远不能超越皮肤和皮肤之间的、这几寸的距离。张生流者,若可以望到爱人、安睡于她身旁,想必便“余愿足矣”,但对白马来说,这恰恰是教他不能割舍又最感疼痛的。从对身体距离的要求发展到对心灵距离的要求,从外在的阻隔发展到个人内心的阻隔,古时盼望的成了当下痛惜的,成了不能突破而最终伤害着爱情心灵的——这正是冯至之于传统的反思和超越,是从“女化蚕”到《蚕马》的现代性之体现,也是诗歌所能深深打动现代读者、引发了今世共鸣的最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