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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工作手册(完整版)
为了贯彻《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技术人员、标本采集、标本管理、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等工作,保证检测质量,提高检测效率,满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特制定了本手册。本手册适用于所有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
一、技术人员基本要求
1.采样人员应经过生物安全培训,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2.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有2年以上的实验室工作经历和基因检验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实验室配备的工作人员应与所开展检测项目及标本量相适宜,以保证及时、熟练地进行实验和报告结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二、标本采集基本要求
1.各医疗机构的检测能力应当与门急诊就诊人次、住院人次等诊疗量相匹配,并与采集的标本量相适应,避免采集数量明显超出检测能力导致的标本积压、标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2.各医疗机构在采集标本时,要根据不同采集对象设置不同的采样区域,将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愿检尽检”人分区采样,避免交叉感染。
3.标本采集应当在满足本机构发热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及院内职工的检测需求基础上,进一步保障其他重点人“应检尽检”和一般人“愿检尽检”的要求。
三、采样点设置及人员配置
1.医疗机构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采样点需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采样人员和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应佩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遵守生
物安全规范,避免交叉感染。同时,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采样点进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4.采集鼻咽或呼吸道分泌物。使用收集器与负压泵相连,从鼻咽或气管抽取粘液或呼吸道分泌物。将收集器头插入鼻腔或气管,接通负压,旋转收集器头并缓慢退出,收集抽取的粘液。使用3ml采样液冲洗收集器1次(也可用小儿导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代替收集器)。
5.采集支气管灌洗液。将收集器头插入气管(约30cm深处),注入5ml生理盐水,接通负压,旋转收集器头并缓慢退出。收集抽取的粘液,并用采样液冲洗收集器1次(也可用小儿导尿管接在50ml注射器上代替收集器)。
6.采集肺泡灌洗液。局部麻醉后,将纤维支气管镜插入右肺中叶或左肺舌段的支管,将其顶端契入支气管分支开口,缓慢加入灭菌生理盐水,每次30~50ml,总量100~250ml,不应超过300ml。
三、标本管理基本要求
一)标本包装。所有标本应放在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有垫圈、耐冷冻的标本采集管内,
拧紧盖子。外应注明标本编号、种类、姓名及采样日期。将密闭的标本放入大小合适的塑料袋内密封,每袋装一份标本。
二)标本送检。标本采集后应在2-4小时内送到实验室,不超过4小时放置于室温。如果需要长途运输标本,应采用干冰等制冷方式进行保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包装运输。
三)标本接收。标本接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应按采样人员防护装备执行。标本运送人员和接收人员对标本进行双签收。
四)标本保存。用于病毒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尽快进行检测,能在24小时内检测的标本可置于4℃保存;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则应置于-70℃或以下保存(如无-70℃保存条件,则于-20℃冰箱暂存)。应设立专库或专柜单独保存标本。标本运送期间避免反复冻融。
五)混检标本的采集和检测。
1.采样方法。按本手册“第二部分(五)采集方法”进行样本采集。
2.样本混合。将采集的数个样本(原则上不超过5个)各取200ul进行充分混合,形成混合待检样本。
3.混检样本的结果判断与重测。检测结果先按照各检测试剂盒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被检测基因位点逐一判定,出现任一位点阳性或能测出Ct值的混合样本,均作为重测对象,按照常规方法进行单样本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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