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许多省市都开始建造高速公路。在这条道路刚投入使用时,车主都会支付一笔较大的过路费给道路建设方。但近些年来,随着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化越来越小,交通量也日渐趋于稳定状态。
我们认为,高速公路本身就存在建成之初没有计算周期内所产生的巨大费用。当然,随着科技与社会经济的进步,现今社会已很少出现堵塞等严重情况。对于全程封闭式管理的高速公路而言,全程都无需缴纳过路费;但对于非封闭式或限制性管理的高速公路而言,部分区域可能面临较长时间拥堵等特殊情况,这种公路一旦遭遇极端天气(比如冰雪灾害)或政策调整导致实际行驶里程减短时,都将直接影响到通行效率。同时,还存在超期服役的老旧公路及新建公路通行环境存在差别的问题。
人们关心的问题一般有三个:首先是否应该收取?其次如何确定具体数额和标准?最后是不是要设立专门的“高速公路养护基金”?第一点显然易见,既然高速公路使用寿命都超过10年以上,那么必须依法强制扣除折旧。从时间维度上看,建设高速公路的财务价值并未完全体现。更重要的是,正如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随着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化越来
越小,每一个省份,乃至县级城镇、乡村的居民消费水平差距逐渐缩小。而随着家庭轿车普及率的提升,未来高速公路费用还将继续呈现递增状态。由此看来,按照现有的物价和货币贬值速度推断,我国收费公路的盈利空间势必将持续缩窄,收回成本都十分困难。第二点则表明我国征收通行费在法律层面存在很大争议。如果“收回成本”仅作为考核指标,那么还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如若未来高速公路全部改变“计划经济”运营模式,向市场经济转型,则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会被处罚。因此设置固定收费额度似乎并不合适。
再者是不是要设立专门的“高速公路养护基金”?高速公路设施系统作为国家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日益普遍化、复杂化,其保养工作尤为繁琐。纵观欧美等国家,均未采取专项基金形式负责相关公路维修事宜。另外,高速公路局作为交通运输部下辖机构,其内部业务系统之庞大堪称罕见,基本无暇顾及维修养护资金的筹措和运营,只能求助于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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