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琼
【摘 要】在梳理现有中国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计重收费文献的基础上,根据目前高速公路大件运输尚缺乏规范合理收费机制的现状,结合实例,对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解剖.结合当前政府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框架,提出了构建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的思路,建立正常收费标准模式和超载超限加收模式,以保证高速公路大件运输的正常运营,并提出政府进行有效监管的对策.
【期刊名称】《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4(016)004
【总页数】5页(P36-40)
【关键词】大件运输;收费区间;定价构想;政府管制;计重收费;过路费
【作 者】丁琼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064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U492.3
随着中国经济特别是能源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道路。高速公路大件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当前中国正处在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工业化高度整合时期,交通基础条件大大改善,促进了高速公路大件运输需求及大件运输企业的增长与发展。但目前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标准不一、名目繁多,势必影响到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现行有关高速公路大件运输的收费规定以及资源与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限制了高速公路大件运输业的发展。因此,很有必要对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问题进行探讨。
一、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的研究综述
(一)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国外对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的研究分为3个阶段:
(1)萌芽时期(20世纪50年代~70年代)。公路大件运输收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发展的强烈需求下产生,重型设备搬运和起重机提供者协会相继成立,与政府协调共同解决大件运输收费问题[1]。
(2)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90年代)运输市场自由化程度加速、燃料价格上升以及欧盟东扩等因素,使得大型货物运输市场竞争激烈,大件运输同盟开始发展。对载货车辆标准的制定上,1984年美国联邦公路管理局局长Francis Turner提出了货车尺寸和质量标准(TS & W Regulation)的建议;在超限处罚机制构建上,Hildebrand基于博弈论确定了遵守重量法规在不同执法参数情况下的均衡状态;在公路大件运输成本测评上,Levinsonetal提出了机动车基础设施成本、使用者成本和外部成本,为超限补偿费率的定价理论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高速公路过路费标准
(3)繁荣时期(21世纪)。国外公路大件运输经过长期发展,在运输设备、服务模式及运输方案制定技术等方面都处于领先和主导地位。鉴于投融资体制的差异,国外发达国家大件运输收费标准较低,多用轴载来衡量大件运输的通行标准,而不是用车货总重来制定标准。
(二)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中国目前对公路大件运输的收费问题研究仍处在起步阶段:
一是理论研究的重点在大件设备公路运输的安全影响因素及路径选择优化模型的构建上。周爱莲在国内首次运用辅助决策系统研究大件货物公路运输流程;程博等在考虑带配送时间窗、客户服务时限、车辆超载惩罚、车辆载重限制、车辆容积限制的基础上,构建了大件公路运输路径选择优化模型[2]。
二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依照计重收费标准,把不可解体的大件运输等同于人为的超限运输加重处罚。在计重收费定价理论研究上,王健伟等根据公路的准公共产品特性,分析了各种价格结构管制定价模式的特点,提出公路收费宜采用非线性的两部定价理论模型[3];在超限补偿费率的研究上,吕正显等通过对社会总成本具体构成的分析计算,初步实现了将外部成本纳入中国交通定价体系的目标[4];在对收费标准调整的研究上,钟德新对收费还贷型高速公路采用平均成本法,对经营型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调整则采取合理报酬率法。张欢系统地研究了计重收费问题,包括正常装载车辆计重收费的定价方法、超限补偿费率的定价模型、收费员最优动态配置模型以及计重收费调整与实施策略等问题[5]。
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看,国内外对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标准的定性、定量研究不足,尚
没有针对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标准的专门研究。国内现有的以罚代收模式已经不能满足高速公路大件运输的特殊需求,依据高速公路大件运输的特殊性确定收费标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定价存在的问题
中国对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问题的研究较晚,依据收费理论的研究状态,分为两个阶段:
(1)初期阶段(20世纪70年代)。随着超重型车组的不断引进和国产化,中国公路大件运输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这一阶段集中处理对大型设备和技术的引进,缺乏对公路大件运输收费问题的研究。
(2)探索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中国现代化工业建设快速发展,公路特大、特重型工业设备(如发电机静子、变压器及反应器)运输日益频繁。大型设备运输荷载在运件尺寸、总重、轴数等方面的特殊性,决定了大件运输收费不能用传统的收费手段来解决。
预计在未来5~10年内,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电力、石油化工、冶金、制
造、建筑等行业的发展,将给高速公路大件运输带来旺盛的市场需求。由于高速公路大件运输主要服务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行业发展前景可观。
虽然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但同普通货物运输相比,以超限为重的行为不利于高速公路大件运输的健康成长。高速公路大件运输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制度缺、管理乱、行路难、收费高”等行业通病尚未解决。
第一,对于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这样一个事关重点工程建设的专项运输方式,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目前主要依据是交通运输部2000年第2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其中,把不可解体的大件运输等同于人为的超限运输,是造成大件运输“管理乱”、“收费高”、“通行难”等问题的重要原因。同时,国家没有出台关于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车辆的规定,造成违规车辆居多,无法按照正常的货物运输收费,只能按超限问题处理。国家出台的强制性标准(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要求:半挂车(含车头)长度为16.5 m,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车宽限值3 m,高度为4 m;全挂汽车、列车不超过20 m,车宽限值3 m,高度为4 m;三轴半挂车总质量不得大于49×103 kg。大件运输承载的多为不可解体的大型设备,大件运输的特殊性决
定了其运输所用的平板全挂车、半挂车在车辆的长度、宽度、高度以及重量上都远远超过国家的限制。
第二,交通运输部2000年第2号令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由于各地审批手续不一、考察标准各异、办证时间不同,起运地统一协调难度较大,因此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作了有关规定,由起运地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跨省区市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但沿途协调仍然存在很大难度。
第三,大件运输收费名目繁多,而且各省标准不一,各地自由裁量权很大,缺乏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挤压利润空间,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与普通货物运输相比,在高速公路运输上,大件运输企业除应缴税金外,还要支付过路费、道路补偿费、管理费、监护费以及各种,这些费用有的高达运费的5~8倍,甚至超过了运输货物的总价格。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符合道路桥梁验算要求,取得超限运输通行许可的大件运输,在收费名目上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比如计重收费与道路桥梁补偿费。据统计,上述两项收费往往占到企业运输收入的60%左右。
第四,中国自2005年实行的公路运输“计重收费”政策,对高速公路大件运输企业来说,加大了企业的运输成本。从需求的角度来看,高速公路大件运输的对象往往是单体体积大、自重大的工程设备,不能将其等同于普通货物,交通运输部“限制五轴线以上及车货总重55 t运输车辆上路”的规定,不够科学合理。出台“计重收费”政策的目标主要是针对运煤、运沙等轴载高、对路面破坏大的车辆的超限问题,目的在于打击超载超限的车辆肆意破坏公路的现象,而不是抑制大件运输这一特殊行业的发展。同时,大件运输通常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于各地执法标准不一,一些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车辆不得不在省界滞留或改装,甚至不得不绕道运输。由于高速公路大件运输的特殊性,液压轴线车的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没有国家标准,没有进入车辆目录公告,也就无法取得合法的营运牌照。“无牌上路”成为该行业存在的普遍问题。
三、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定价思路实证分析及监管对策
(一)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实证分析
由于大件运输涉及到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针对目前中国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收费定价存在的问题,政府应当加强监管,为高速公路大件运输提供政策保障。在政府管制的基础上,
制定更为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
2013年12月9日,一辆长约20 m的大型运输车从铜川出发,经包茂高速,到达陕西省高速公路陕蒙界收费站后竟缴纳了122 690元的“天价”过路费。该车有13个轴,近100个轮胎,计重243.7 t,相当于10辆满载的渣土车重量;行驶500多千米,收费12万多元,平均每千米收费2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