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1、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ABC)。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2、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AB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进口环节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小汽车
3、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下列各项中属于应税消费品的是(BC )。
A.红木筷子  B.实木地板  C.护肤护发品  D.电动汽车
4、某酒厂2008年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6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 C)元。(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D.484550
 答案:C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销售额也从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12000×5+6200)×20%+12000×0.5+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
5、(2008年)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AC )。
A.化妆品厂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的香水    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
C.白酒生产企业向百货公司销售的试制药酒  D.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
6、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汽车应按自产自用缴纳消费税的有( BD)。
A.用于本厂研究所作碰撞试验    B.赠送给贫困地区 
C.移送改装分场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车    D.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
7、某市区卷烟厂3月份委托某县城烟丝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0000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收取的加工费(含代垫辅料成本)12000元,增值税720元,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烟丝加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A )元。
    A.39428.57        B.2759.96     C.3986.86        D.2781.60
  答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80000+12000)/(1-30%)×30%=39428.57(元)
8、某公司进口一批摩托车,海关应征进口关税15万元(关税税率假定为30%),则进口环节还需缴纳(B )。(消费税税率为10%)
A.消费税6.5万元B.消费税7.22万元C.增值税11.05万元D.增值税12.28万元
答案:(15+15/0.3)/(1-10%)*10%=7.22
9、(2009年)下列各项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款准予扣除的有(AD )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轿车
 C.外购已税珠宝原料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D.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0、某酒业制造公司生产各种白酒,9月领用上月外购的酒精继续加工成高档白酒,销售给某外贸企业5000斤,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00万元;已知上月外购的酒精不含税价18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外购80%酒精。该公司应缴消费税(A)万元。
  A.100.25  B.147.48    C.130.80    D.154.59
  答案:外购已税酒精生产白酒,目前不得抵扣领用部分已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500×20%+5000×0.5÷10000=100.25(万元)
计算题:
1、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
答案:
  应纳消费税=(10.53-5.85)÷1.17×5%+2.34÷1.17×5%=0.3(万元)
  应纳增值税=(10.53-5.85)÷1.17×17%+2.34÷1.17×17%=1.02(万元)
2、某酒厂2002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以外购粮食白酒和自产糠麩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3.8万元,货款已收到。计算应纳消费税。
答案:对外购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和生产的白酒,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
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2000×0.5=1000元=0.1(万元)
[注:1吨=1000公斤=2000斤]
从价计征的消费税=3.8×20%=0.76(万元)
卷烟消费税
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7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
答案: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
=60000×0.5+105000×20%+4680÷1.17×20%+9360÷1.17×20%=53400(元)
  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4、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
值税)全部销售给消费者。计算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
答案: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16380÷(1+17%)×30×10%=420000×10%=42000(元)
5、某日化公司(一般纳税人)9月发生以下购销业务:
(1)9日销售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单价600元;13日销售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单价650元。
(2)将100箱化妆品当作节日礼品发放职工。
(3)用200箱化妆品与某纸业公司换取产品用包装箱。
要求:计算日化公司9月份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30%)
答案:(1)应纳消费税:
加权平均单价=(400×600+500×650)÷(400+500)=627.78元
销售化妆品应纳消费税=(400×600+500×650+100×627.78+200×650)×30%=227333.4(元)
(2)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400×600+500×650+100×627.78+200×627.78)×17%=128066.78元
6、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小汽车,小汽车不含税出厂价为12.5万元。5月发生如下业务:本月销售小汽车8600辆,将2辆小汽车移送本厂研究所作破坏性碰撞实验,3辆作为广告样品,2辆移送加工豪华小轿车。(假定小汽车税率为9%)。计算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
答案:(8600+3)×12.5×9%=9678.38(万元)
7、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卷烟,卷烟的最高价210元/条、平均价200元/条(均为不含税价格)。2009年12月将50条卷烟做样品,分给各经销单位;将1大箱卷烟送给协作单位。提示:1箱=250条
答案:销项税=(50×200+1×250×200)×17%÷10000=1.02(万元)
  消费税=(50×200×56%+50×0.6+1×250×200×56%+150)÷10000=3.38(万元)
8、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化妆品用职工福利,这批化妆品的成本6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组成计税价格为:
组成计税价格=[6000+(6000×5%)]÷(1-30%)=9000(元)
①应纳消费税=9000×30%=2700(元)②应纳增值税=9000×17%=1530(元)
9、某啤酒厂自产啤酒10吨 ,无偿提供给某啤酒节,已知每吨成本1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税务机关核定的消费税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应纳消费税=10×220=2200(元)
应纳增值税=[10×1000×(1+10%)+2200]×17%=2244(元)
10、某酒厂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祝活动,每斤白酒成本12元,无同类产品售价,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每斤0.5元。粮食白酒消费税成本利润率为10%。
①应纳消费税: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2000×0.5=1000(元)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12×2000×(1+10%)+1000]÷(1-20%)×20%=6850(元)
  (注:组价中包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000+6850=7850(元)
②增值税={[12×2000×(1+10%)+1000]}÷(1-20%)×17%=5822.5(元)
11、某卷烟厂2009年10月业务如下:
(1)向商场销售卷烟400大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予商场2%的折扣,实际取得收入1960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并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
(2)销售给专卖店卷烟500大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00万元,并取得专卖店延期付款利息收入3.51万元,已向对方开具了普通发票。
(3)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万元,包装费8.19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已知: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36%。卷烟比例税率:每条价格≥70元,税率56%;每条价格<70元,税率36%
增值税=(2000+2500+3.51÷1.17+600+8.19÷1.17)×17%-60×7%=864.5(万元)
消费税=(2000+2500+3.51÷1.17)×56%+(600+8.19÷1.17)×36%+(400×150+500×150)÷10000=2753.7(万元)
12、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5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不含税),发生加工支出4000元(不含税);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烟丝的成本利润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