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草涨价的通知
关于卷烟批发价、建议零售价格调整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09
尊敬的卷烟零售客户: 您好!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价格的通知》(国烟计[2015]128号)文件要求,从5月10日起,决定对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批发价格、建议零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在销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批发价格均上调6%。调整后卷烟价格具体情况见下表。
2、价格调整后的卷烟标价签我们将重新制件、统一发放。在新价签未发放之前,您可以按调整后的零售指导价在原有标价签上进行临时修改。
3、请您提交订单前关注卷烟新的批发价格,按照新价格及时做好货款的准备工作。
调整后卷烟价格目录表
【篇二:内地烟草税6年来首次上调 香烟将涨价10%以上】
内地烟草税6年来首次上调 香烟将涨价10%以上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 时隔6年烟草税再度上调。财政部5月8日发布通知,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税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另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烟草专卖局消息显示,烟草行业的批发价格也将同步上调。
调税是重税控烟的手段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最新烟草税税率表,在生产环节,甲类卷烟的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的税率为36%加0.003元/支;批发环节,卷烟的税率为11%加0.005元/支;雪茄生产环节税率为36%,烟丝税率为30%。 甲类香烟为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乙类香烟为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卷烟。
对于此次税率调整,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张德勇表示,调整消费税是控制烟民数量的一种手段;另外,目前经济增速面临下行压力,包括税收在内的财政收入出现下滑,上调烟草税是增税的一种手段。
去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曾向中国政府提出建议,中国应将烟草税提高至卷烟零售价格的70%,而不是目前的40%左右。
此次是我国时隔6年后再度调整烟草税。我国烟草消费税分别于1994年、1998年、2001年、2009年进行过四次调整。2009年的调整中,在生产环节,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同时,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数据显示,卷烟消费税在我国税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14年,我国税收收入为11.9万亿元,同比增长7.8%;卷烟消费税为4823亿元,同比增长12.5%,卷烟消费税在总税收的占比达到4%。
卷烟批发价将上调6%
张德勇表示,烟草税上调后,烟草公司的成本增加,公司会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对消费者来说卷烟价格可能会有上涨。
一位烟草公司的销售人员表示,此次调税将带来卷烟价格的上涨,烟草公司卖给零售商的批发价格平均上涨幅度在6%左右。
“从下周一开始,卷烟的价格就会上调,5月9日我们会出来一份价格上调的价目表。我现在了解的情况是,不同的卷烟调价幅度不同,有的在4%-5%,有的达到11%;上调的平均幅度在6%左右。”上述销售人员称。
“以零售指导价为10元一包的烟来说,烟草公司卖给零售商的价格大概是
8.8元一包,烟草税上涨后,烟草公司的价格会在9.3-9.4元一包左右,零售商可能也会随之上调0.6元,大概在10.6元左右。”上述销售人员说,价格上涨会影响部分烟民,消费量肯定会减少。
据新华社报道,记者从国家烟草专卖局了解到,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率上调后,全部卷烟批发价格统一提高6%,同时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的原则,同步提高零售指导价。“我们测算,此次调整后,考虑到自然增长、结构调整等因素,2015年预计终端零售
环节的卷烟平均价格比上年提高10%以上。”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江说,只有把烟草税率上调最终传导到消费者身上,其控烟的目的和效果才能显现。
■链接
多数国家对烟产品课以重税
据新华社电 烟草属于特殊消费品,各国一般均对其课以重税。在世卫组织2012年调查的187个国家中,有168个国家对烟产品征收消费税。
提高烟产品消费税并因此提高产品价格,是国际公认的最有效的控烟措施之
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3年公布的《全球烟草流行报告》,2010年至2012年全球178个被调查的国家中,有97个国家提高了烟产品消费税。
2014年,印度、俄罗斯、白俄罗斯、土耳其、约旦、哈萨克斯坦、摩尔多瓦、汤加、赞比亚、乌干达、乌克兰等国家均提高了卷烟消费税。
全球烟产品消费税改革总体呈现两个特点:
——全球卷烟税负水平提高,且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根据《全球烟草流行报告》,2008年、2010年、2012年,全球烟草税平均税负水平分别为50%、52%和58.4%。
——更注重发挥从量定额税率抑制低价烟消费的重要作用。与从价税相比,从量税对低价烟影响更大,控烟效果更好。
在2012年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的开征消费税的国家中,有116个国家采用了从量税形式,其中实行单一从量税制、从量从价复合税制的国家基本各占一半。卷烟消费税
【篇三:两部委2014年烟叶收购价格通知(发改价格〔2014〕12号)1.3】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关于2014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12号
为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烟叶生产,保持烟叶供求总量平衡,优化烟叶等级结构,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发展,现就2014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烤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5%。各价区普通品种烤烟中准级(x2f)每50公斤收购价格分
别为:一价区1085元,二价区1080元,三价区1030元,四价区980元。继续对红花大金元、翠碧一号烟叶实行特优质品种加价政策。各价区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见附件1。
二、烤烟价区划分维持2013年不变,具体见附件2。
三、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个别地区略作调整。各主产区各等级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见附件3、4。
四、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叶收购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越权调价等违法行为。各级烟草主管部门要加强烟叶收购管理,督促烟草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烟叶等级和质量标准进行收购。
附件:1、2014年烤烟收购价格表
2、2014年烤烟价区表
3、2014年白肋烟收购价格表
4、2014年香料烟收购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14年1月3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