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卧式车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对一般卧式车床工的岗位基本危险因素进行了识别,编写了操作要领及要求,以及在异常紧急情况下的一般应急措施。
本规程适用于一般卧式车床工的安全操作。一般卧式车床工应遵守《安全生产总则》、《机床工一般安全规定》和本操作规程。
2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
a)旋转的卡盘、工件可能导致绞、辗伤害和物体打击;
b)飞溅的铁(铝、铜)屑;
c)工具、工件滑落伤人;
d)其它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3安全操作要领及要求
3.1工作前
3.1.1做好开车前检查。所有的防护装置要齐备、完好,保险、联锁、信号等装置应灵敏、可靠,设备壳体必须有可靠接地。
3.1.2阅读交班记录,了解机床状态。
3.2工作中
3.2.1装卸工件及工、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刀架附近的非工作区域床面也铺上防滑木板,防止测量及工作时人员跌倒。
3.2.2装卸工件前必须考虑操作人员的活动空间和安全。使用卡爪紧固工具时,必须站立妥当,力量适中,防止打滑跌倒。卡爪紧固后应立即取下扳手,清理干净卡盘周围的杂物。
3.2.3装卡工件时必须检查卡爪的安全性,把紧所有螺栓。滑丝、严重变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卡爪禁止使用。
3.2.4根据工件形状卡、压、顶、架牢固,并经常检查卡爪是否有松动、工件是否有窜动及中心架润滑油与钨金头的状况。偏心件要采取平衡措施。当工件、卡爪超出卡盘直径或超出机床长度时,必须在床头设置警戒标志。
3.2.5床头、小刀架。各导轨的移动部分不得放工、量具或其他浮动物。
3.2.6开车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有妨碍运转、传动的物体要先清除,在得到操作人员的开车信号后才能开车。机床开动后,操作者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切屑飞溅。
3.2.7上下走台必须通过扶梯,不得攀爬跳跃上下机台。
3.2.8机床停止前,不准接触运动部位。严禁隔着转动的机床和工件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3.2.9切断料头时,应留有足够余量,采取支垫木方等措施,以免掉下伤及床身或人体。
3.2.10测量尺寸、装卸工装刀具、添加中心架油,清除卷在工件、刀具或卡刀盘上的铁屑,擦拭机床等,必须停车进行。
3.2.11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应使用专门工具清屑。
3.2.12下地坑清理铁屑或油污前,必须将防护盖板移到安全位置,佩戴安全帽,地面有人配合,防止异物坠落伤人,清理完后必须将盖板复位,紧固螺钉。
3.2.13机床运行时,操作者不得离开操作台(盒),精力要集中,并时刻注意观察机床、工件、刀具的工作情况。因故确要离开时,必须停车。两人以上操作的机台,由主操作者负责安全,统一指挥,互相配合。
3.2.14在机床上进行电焊、气割等作业时,一般卧式车床必须报单位设备(生产)主管领导批准。作业前操作者先切断电源,由电焊工在作业区域铺设石棉、准备灭火器,防止火星坠入地坑及电缆沟。作业过程中操作者必须随时进行检查,作业后对机床及环境进行复检后方能送电。
3.2.15工作场地的工装、刀具、量具、工件应合理堆放,不得妨碍操作、通行和占用安全通道。
3.2.16工作过程中严禁油污进入电器设备内。经常保持电缆沟的清洁,沟内不得存放其他
杂物。严禁在电器设备内引出临时线。
3.2.17机床在下列情况时必须停车和切断电源;
3.2.17.1有事离开工作岗位;
3.2.17.2机床调整,装刀、变速、装卸工件;
3.2.17.3测量或检查工件;
3.2.17.4加油、润滑、修理;
3.2.17.5消除工件、刀具上的切屑时;
3.3工作后
3.3.1将各类手柄扳回到非工作位置,所有工量器具放置在规定位置,切断电源。
3.3.2清理工作场地的切屑、油污,保持通道畅通、环境卫生。
4应急处理
4.1电器发生故障,要及时电工排除,不得私自处理和接通电源,以免处理不当烧坏电机、电器或触电。
4.2工作时,卧式车床若发生异常声音或怪味应及时停车、断电,查原因,并及时报告。不准强行操作,以防止事故延伸扩大。